嘉定区民政局文件
关于同意上海金颐安养院设置延期的批复
索 引 号: WB7301000-2012-01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2-07-03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金颐安养院设置延期的批复
文 号: 嘉民〔2012〕5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金缅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海金颐安养院设置延期的申请》收悉。你单位由于资金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建设,按时执业。影响了我区规划内养老机构床位的建设,将不再列入规划及政府实事项目之内。但是,经研究,决定同意“上海金颐安养院”设置延期,请根据《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沪建建[2000]第0047号)以及《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紧建设,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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