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水务局文件
关于印发《2012年嘉定区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3000-2012-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12-04-20
名 称: 关于印发《2012年嘉定区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2012〕4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2年嘉定区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年嘉定区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2012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2012年上海市嘉定区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现提出2012年上海市嘉定区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以及本市、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基础,以保障民生、提高服务为根本,推动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新台阶,为水务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重点评”为契机,牢牢抓住“纠、建、评”三条主线,着力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于提升服务水平,着力于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树立水务部门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履职尽责,实事实办,保障民生
1、服务民生,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加快陈行—嘉定原水支线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嘉定南部地区(江桥、南翔)供水矛盾;加大乡村自来水管线的改造力度,完善集约化供水;加强自来水水质监管力度,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2、深化整治,营造良好水环境。继续推进区域性骨干河道、界河治理;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深化河道长效管理,完善中小河道轮疏机制,保持引清调水和水质监测常态化,实现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全覆盖。
3、疏建结合,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推进排水系统建设改造工作;切实加强对城市排水管道养护与各类建设建筑工地排水行为的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截污纳管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医院、学校、特殊困难团体、福利院和部队等单位疏通下水道,解决排水困难。
4、稳步推进,建设“双优”水务工程。推进民生水务工程建设,坚持“三严、四控、五规范”,即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坚持严明职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落实规范招标、规范签证、规范变更、规范支付、规范决算,逐步实现建设管理规范化,确保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二)倾听民意,关注诉求,落实整改
1、健全完善诉求处理机制。不断拓宽群众诉求通道,确保网络、电话、信箱等投诉渠道的畅通;充实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完善诉求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上传下达快速高效;加强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核处力度,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协调,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
2、加强诉求办理的监督检查。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核查诉求整改实效。重点对“纠风在线”网站、“962114”热线电话、“市政风行风热线”电台节目和嘉定水务热线(59522644)等渠道反馈的问题实例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办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跟踪督办。对认真解决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要通过工作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正气。
3、建立诉求办理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加强诉求实例的综合分析,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到问题实例整改落实一项、规范一批、影响一片,扩大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三)巩固深化,规范管理,提高效能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理归并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编制审批业务手册,有序推进标准化审批建设;优化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网上办事系统,推行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加强市区联动和协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效能。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调查取证工作细则等;积极推广分类分步执法和柔性执法,启动柔性执法制度框架和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水平,争取达到社会公众满意率95%以上;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力度;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实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拓展公开渠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务微博,促进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实践承诺,树立典型,服务创优
1、抓好窗口建设,营造行业新风。以“重点评”为契机,以践行服务承诺为目标,重点推进窗口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公布窗口服务网点,打造统一的窗口标识;制定规范服务手册,细化服务(办事)流程、服务(办事)标准等内容;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力求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细化,服务内涵进一步深化,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
2、抓好典型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开展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挖掘服务理念新、创新意识强、服务技能高的人员进行培育和扶持。深入推进“学习身边典型、创服务品牌”的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行业服务品牌,在巩固供水行业“巾帼文明岗”女子抄表班服务品牌效应、弘扬排水行业服务明星精神、总结推广河道8个水闸文明服务窗口的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服务品牌的社会效应。
3、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素。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展工作视野。以基层站所为重点,开展“三基”教育,紧扣“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制度”,强化对关键岗位、窗口服务人员文明礼仪、服务规范、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强化监督,推进考核,巩固成果
1、严格要求,抓好民主评议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积极按照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受理中心、水利处、供水处、排水处、堤防处等单位的评议工作要求,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评议效果。
2、突出重点,落实政风行风考核。按照市、区两级考核的方式, 可以专门组织实施,也可结合年度综合考核一并进行。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我局进行考核;认真做好对局属基层单位进行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上突出与市纠风办年度考核内容的衔接,重点考核“纠风在线”网站群众诉求处理情况、“962114”热线、嘉定水务热线(59522644)电话接转处理情况、“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情况,市局、区信访件处理情况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等。考核结果将通报供排水企业上级部门。直属单位考核情况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传达贯彻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和动员2012年工作。主要安排:一是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增设“重点评”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督考核组。各级水务部门、单位的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的良好开局。二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部署2012年工作。各级水务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宣传动员、总结部署工作,及时将今年纠风和“重点评”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要及时充分做好迎接“重点评”工作的前期准备,编制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情况介绍手册,开通政务网站“政风行风专栏”网页。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围绕“爱岗敬业,用心服务”、“我为和谐水务作贡献”等主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各级水务部门、单位要积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各类主题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营造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5-9月份)
根据《2012年上海市嘉定区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政风行风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安排:一是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各级水务部门、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配合区纠风办、市、区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重点评”工作。5月份,组织召开区局机构以及职能科室、局属单位、各供排水企业工作汇报会,制定“重点评”工作具体实施计划,配合市、区监督员组开展实例调查,定期沟通联系,促进边评边改、即知即改。三是召开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工业区、菊园新区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座谈会。5月中旬,召开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工业区、菊园新区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座谈会,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开展内部测评和基层站所测评。6、7月份,按照上海市水务局要求,在全系统范围内,启动内部测评和基层站所测评工作。五是组织专项检查。6月上旬起,配合市水务局对局属各单位、供排水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规范服务、规范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六是组织召开中途推进会。8月份,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系统内部沟通交流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区纠风办和区政风行风监督员汇报工作。七是开设“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专栏”。编写《政风行风建设简报》,并及时向区纠风办和市水务局报送;各级水务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报送至区纠风办和市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八是定期召开上海市嘉定水务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良好沟通。
(三)检查考评阶段(10-12月份)
在区纠风办的协调下,召开评议大会。听取监督员组提出的评议意见,纠风办提出的有关整改要求,表明我们的整改态度和具体措施。同时,上海市嘉定区水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完成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