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所、室,检查支队,学会:
现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支持区域经济“创新转型、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
支持区域经济“创新转型、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2012年8月)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关于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积极促进嘉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嘉定“十二五”三大奋斗目标实现,结合分局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产业导向,促产城融合优势进一步显现
1.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于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区域重大重要项目,落实“一站式”服务措施,专人负责、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全程跟踪。支持区重大项目储备,对于筹建周期长且从事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的项目,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文件或证件前,可申请核发“××项目筹建”营业执照。对于本市范围内迁入型项目实行快速办结,无需书式档案落地,即可办理迁入手续。
2.支持嘉定金融硅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色功能区建设。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等金融服务企业开设“专业服务窗口”,提供登记咨询意见及指导服务。以便捷高效的服务优化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在嘉定集聚发展。
3.支持嘉定新城配套服务项目建设。指导新城商务楼宇招商,引进新兴行业企业落户新城。对接新城及工业开发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社区邻里中心、商业网点等商业商务及民生配套服务项目建设,前期介入业态指导。允许符合条件的原非正规就业的家庭服务业办理工商登记,促进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发展。
4.支持中广基地发展。落实市工商局和嘉定区政府《共同推进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先行先试相关政策。指导园区做好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引进。支持广告及关联企业在园区内集聚发展。对于园区内企业在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前介入指导。
5.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参与支持试点街镇集体资产清理。对具备条件的,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家乐、农村经纪人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支持现代农业、精品农业发展,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发展运作模式,培育具有嘉定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
6.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放宽总部型企业的设立条件,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嘉定设立地区总部及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品牌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完善总部项目对接服务和联络员机制。
7.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改制、重组和转型升级。优化企业合并分立登记流程。支持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和办理集团登记证。帮助制定“一户一案”改制方案。企业因兼并重组办理工商登记的,无需提交货币出资比例证明。
8.支持文化信息产业发展。允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允许转企改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保留现有名称的基础上增加企业组织形式。对落户中广基地、3131创意产业园区从事广告经营的企业,允许其名称中的行业表述使用电子商务、文化发展等用语。
9.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出对新能源汽车、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和指导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衔接,扩大企业登记项目自主选择权。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作为上述新兴产业出资。
10.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关注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需求,尽力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小微型企业免收注册登记费用,在企业登记、企业年检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三、聚焦登记方式创新,促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11.推进内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纳入并联审批的部门和事项。大力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实现并联审批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逐步拓展网上并联审批功能,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工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网上预审服务。
12.简化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支持新型商业(服务业)业态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为新兴贸易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母体企业经营范围的,允许先行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允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一年内集中办理备案登记。区内企业在本市分支机构超过50家的,允许分支机构随母体统一办理登记。
13.拓宽出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支持探索重点企业出资方式改革,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公司利用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债权转股权、动产抵押登记等多种形式,扩大出资规模,盘活公司资产,促进公司财产性权利转化为资本。
14.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外国投资者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允许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吸引外资进入文化、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领域。
15.实施差别化服务管理措施。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方针,对不同类型企业采取鼓励、限制、规范、淘汰等不同措施,支持鼓励先进企业,限制淘汰落后企业。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四、聚焦诚信体系建设,促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16.优化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支撑环境。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嘉定,在注册登记、商标培育等方面全力指导。搭建“工商、园区、企业”三联动平台,实现个性化行政指导与集群式指导服务的结合。指导符合条件的较大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入“12315”联网单位,实现数据共享,及时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17.推动商标品牌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效应,用好先行先试政策。制定《嘉定区商标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商标培育数据库,继续做好商标注册、培育、保护各项工作。引导企业利用驰名(著名)商标出质出资和许可、转让实现增值,运用品牌树立企业形象。发挥商标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培育嘉定商标发展新亮点。
18.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信用分类监管和行业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中,探索将信用分类监管由市场主办方向市场内经营者延伸。探索实施食品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推进食品客体分级监管机制。
19.深化市场调研和信息分析制度。建立窗口调研制度,收集储备政策资源。建立各类重点市场主体情况调研分析制度,供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参考。加快开发适合区域特点的信息化项目,深化数据运用,使工商数据、信息化手段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监管。
20.营造公平有序的法制监督环境。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依法查处商业欺诈、商业贿赂、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搭建“工商说案”平台,加强媒体宣传,营造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