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关于强化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函》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16000-2012-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8-02
名 称: 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关于强化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函》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医政(2012)2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省份连降大到暴雨,引发了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强化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函》,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结合我区进入高温、台风、汛期的特点,为做好本区今年防台防汛防暑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应对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 加强卫生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准备,建立、充实各单位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队伍,保证信息通畅,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疫情处置药品和设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尤其是批量伤员的紧急抢救和分流处置演练。加强门急诊管理,保证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
二、 加强院前急救力量
区医疗急救中心要充实一线急救力量,加强当班车辆;组织对车辆性能、急救器械、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配备等情况的检查,确保急救车的正常运转和急救工作的及时有效。
三、 加强值班力量配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台防汛和高温天气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值班,完善并落实各项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行政值班。对暴雨、台风期间出现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急救中心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嘉卫 [2012] 35号)要求第一时间报送我局。
联系人:董亚忠            联系电话:69530176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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