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局文件
关于加强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WC1105000-2012-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1-29
名 称: 关于加强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
文 号: 嘉教计[2012]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对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设备采购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防范教育设备采购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嘉定区教育系统各类教育设备采购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育设备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勤政廉洁原则。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廉政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教育设备采购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落实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的责任。教育局计财科、校舍设备管理站是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教育设备采购的管理。教育设备采购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确保采购工作做到优质、高效、廉价。
        三、加强教育设备采购的流程管理。学校各类教育设备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活动应根据《嘉定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电子集市竞价采购)、定点采购(电子集市直购)、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分散采购。采购过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为:
        分散采购操作流程   采购方填写政府采购申购单—送校舍设备管理站审核—→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由市装备中心或学联公司实施采购—→采购方收货并验收—→采购方到财政局综合科请款
        邀请招标操作流程   采购方网上填写政府采购申购单—→教育局计财科审核—→财政局采购办审核—→区采购中心招标—→供应商、采购方签订合同,区采购中心盖章—→供应商供货—→采购方收货并验收—→采购方到财政局综合科请款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采购方网上填写政府采购申购单—→教育局计财科审核—→财政局采购办审核—→区采购中心受理,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供应商、采购方签订合同,区采购中心盖章—→供应商供货—→采购方收货并验收—→采购方到财政局综合科请款
        四、规范签订教育设备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确定供应商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时,采购单位应认真核实好技术质量标准、货物封样、供货清单、交货时间、质保年限、服务条款及付款条件等主要条款,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认真做好对所采购教育设备的验收工作。供应商供货时,采购人要对合同内容的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品质材质、各类货物的数量等进行核查,核查其实际供货是否与之完全相符;对合同内容的货物的技术、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实验或测试,以确认其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六、及时进行经费结算。设备采购完成后,凭合同副本、货物签收单及时到财政局请款,并及时支付。
        七、加强对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局纪委、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采购管理部门及干部的监督,财务部门应加强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凡需要审计的采购项目,审计部门应及时组织审计,经审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结算付清款项。监督部门的人员应直接参与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并做好对招投标的所有文件、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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