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大陆村民委员会建设林地辅助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
索 引 号: WD6301000-2012-02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2-11-20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大陆村民委员会建设林地辅助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
文 号: 嘉绿容[2012]许2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大陆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的建设林地辅助设施已于20121112日收悉。
上海嘉定区外冈镇大陆村民委员会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林地建设管理,根据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文件精神,在外冈镇大陆村民企路东侧、陈泾村民组的100亩林地内建造临时性林地建设辅助设施,临时性林地建设辅助设施的建筑占地面积为300平方米,该地块属于大陆村陆家村民组集体所有,权属于大陆村民委员会。经我局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同意建设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单体建筑占地规模不得大于300平方米,管护设施中除防火瞭望塔外,建筑高度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不超过两年,用地单位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自20121120日至20141119日,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请上海市嘉定区林业站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