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物价局文件
关于调整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WA2301000-2012-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2-04-20
名 称: 关于调整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文 号: 嘉价(201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初中学生学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据对你校的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我区民办教育情况并综合考虑你校办学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你校初中学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0元。
上述学费标准自2012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接文后请及时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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