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物价局文件
关于核定南翔老街檀园及陈列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索 引 号: WA2301000-2012-02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2-09-11
名 称: 关于核定南翔老街檀园及陈列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文 号: 嘉价(2012)1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南翔老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翔老街申请收费项目的请示》收悉。经一年来的试运作,南翔老街檀园和历史陈列馆已然成为当地旅游旺点。现根据沪价费(2012002号《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沪价费(2012003号《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有关精神批复如下:
1、檀园门票价格30//次;
2、历史文化陈列馆门票价格8//次;
3、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优惠不得超过20%
4、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实行免票。
上述价格自二〇一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嘉价(201121号文同时废止,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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