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8303000-2012-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2-05-15 |
名 称: | 关于开展规范财政扶持政策管理目标落实情况和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财(2012)2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财政事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局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巩固和推进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规范财政扶持政策管理目标落实情况检查和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检查工作,主要是对各街镇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区(县)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沪财预〔2010〕69号,以下简称“市财政69号文”)及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嘉府发〔2010〕20号,以下简称区政府20号文)的情况,以及市财政局与区财政局签订的《规范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检查,进一步督促街镇落实各项管理目标。
专项治理“回头看”,主要是检查各街镇在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和规范街镇财政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运用情况。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主体
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检查和专项治理“回头看”范围包括全区所有街镇。各街镇按照工作要求先行自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在各街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其中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检查由市财政局选择1-2个镇开展检查,其他街镇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市财政局在2011年纳入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范围的乡镇中选择南翔、马陆、江桥三各镇,其“回头看”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其他街镇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
三、时间安排
1、动员布置(4月底前)
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检查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于2012年4月份正式启动。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部署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街镇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检查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2、开展检查(5~6月份)
各街镇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财政部门对部分街镇实施的检查,同时,区财政局组织力量成立工作小组,对市财政局抽查之外的其他街镇实施全面检查。
3、总结上报(6月份)
各街镇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工作底稿(详见附件2),并总结形成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报告,于5月底前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整理汇总后,于6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检查和专项治理“回头看”是进一步规范街镇财政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街镇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积极配合市、区财政局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以此为契机,着力规范和加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
(二)落实责任
财政部门是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检查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责任主体。区财政局在抓好对各街镇规范财政扶持政策管理目标落实情况检查和街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同时,将加强对街镇规范财政扶持政策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指导。各街镇财政所应抓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回头看”工作。
(三)认真整改
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检查工作,主要根据市财政69号文件和区政府20号文规定,检查各街镇工作落实情况,分析相关管理目标尚未落实到位的原因,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指导和督促街镇全面落实管理要求。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主要根据各街镇在专项治理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的计划,指导并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加快整改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街镇财政性资金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汇总表
2、街镇财政性资金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底稿。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