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环局〔2011〕9号)文件精神,江桥镇太平村等十六个行政村从去年起认真开展了生态村的创建活动。两年以来,江桥镇太平村等十六个行政村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该项工作,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嘉定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对照创建嘉定区区级生态村所要求的4项基本条件和8项考核指标,嘉定区环保局认为:江桥镇太平村、五四村、星火村、红光村、先农村、增建村、封浜村、新华村、年丰村、新江村、火线村、建华村、华庄村、沙河村、幸福村、高潮村通过嘉定区区级生态村验收。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