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大宏村等十二个村通过区级生态村验收的通知
索 引 号: WC6301000-2012-03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2-11-29
名 称: 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大宏村等十二个村通过区级生态村验收的通知
文 号: 嘉环局〔2012〕6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新城(马陆镇)管委会:
根据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环局〔20119号)文件精神,嘉定新城(马陆镇)大宏村、戬浜村和陆家村等十二个村从2011年起认真开展了生态村的创建活动。两年以来,嘉定新城(马陆镇)十二个村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该项工作,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嘉定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对照创建嘉定区区级生态村所要求的4项基本条件和8项考核指标,嘉定区环保局认为:嘉定新城(马陆镇)大宏村、戬浜村、陆家村、仓场村、新联村、彭赵村、北管村、石冈村、樊家村、立新村、马陆村、包桥村等十二个村通过嘉定区区级生态村验收。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