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财政局文件
关于贯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
WB8308000-2012-01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2-12-31 |
名 称: |
关于贯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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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嘉财(2012)7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财政事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做好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工作,财政部印发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上海市财政局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我市小企业执行的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各财政事务中心应借助经济城力量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各代理记账机构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自《小企业会计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衔接的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嘉定区财政局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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