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规范人工关节置换技术和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与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先后制定印发了《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卫办医政发〔2012〕68号)、《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卫办医政发〔2012〕9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人工关节置换技术管理的补充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05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2年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00号)等4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文件请直接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请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