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儿童保健服务,改善儿童保健服务环境,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我局制定了《嘉定区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嘉卫预防〔2010〕34号)。2010年至2011年,我区共有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完成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并通过验收。
今年,我区共有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完成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并提出验收申请。近期,区卫生局组织专家根据《嘉定区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对儿童保健门诊的位置环境、服务流程、用房标准、设施设备、安全措施、人员资质、门诊工作量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本次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经区专家组评审,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区服务站)、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儿童保健门诊符合区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验收。
希望以上各单位继续严格按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提升我区儿童健康素质作出新的成绩。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