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B4303000-2013-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3-01-21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法宣办〔201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组织科、宣传科、司法所、法宣办,各委办局、公司干部(人事)科、法宣办: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嘉定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
 
领导干部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务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六五”普法规划明确的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对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切实发挥法治在地区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带动地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措施》(沪法宣办发〔201214号)精神,结合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重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与运用。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系统地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努力丰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与运用。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之中。
(三)重视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文件精神和深入推进法治嘉定建设的目标要求,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与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国家和本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做到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本制度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聚焦社会热点和实践需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等多种方法,认真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推行党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好做法,加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五)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围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及涉法问题,依托法制讲师团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力量,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统一安排和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倡导和鼓励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学法用法进行法制宣讲。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新任领导干部上岗培训班、处级领导班子新成员培训班、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班长工程”村(居)委书记(主任)培训班等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开设法制课程、安排适合学员特点的法制学习内容。结合本市及本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适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班。积极发挥“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和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等网络平台作用,汇聚整合优质培训资源,运用现代化信息化培训方式,实现领导干部参加法制培训的全覆盖。
(七)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综合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相关岗位挂职考察,任期中的依法行政情况评议、学法用法述职考核等多途径多形式的法律素质综合性考评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重视做好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基础性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力度。
三、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实践
(八)以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为重要途径,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从工作实际需求出发,聘请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作为法律顾问,为领导干部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发挥参谋作用。
(九)以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为重要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促进学法用法的有益实践。适时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民事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案件的法院庭审,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意识,牢固树立敬畏法律、尊重司法裁判的观念。
(十)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深入推进法治嘉定建设,开展全国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小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过程中,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引领作用。
四、进一步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方式方法
(十一)开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途径。继续探索研究式、互动式、体验式等学法用法新途径,通过参与法治建设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涉法事件处置和选派优秀后备干部到司法、执法机关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二)拓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平台。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基础上,倡导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为领导干部提供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新平台。
(十三)活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文学、艺术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格言征集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资源,经常开展领导干部反腐倡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职责落实。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协调落实开设好法制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好学法的计划和安排。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协调实施,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
(十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落实。及时总结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法制讲师团建设,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主动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完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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