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福利企业管理机构;区福利生产管理所;各有关税务所: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的通知”(沪民企管发[2013]1号)文件精神,本区将联合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度验审工作。鉴于此阶段工作多、时间紧、又临春节,务请各单位抓好有关传达、部署、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该项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
按市安排,结合我区情况,就市文件规定外,时间和程序明确如下:
福利企业年检年审时间为2013年2月1日至3月22日。确定为四个阶段。
企业自查:时间为2月1日至20日。各福利企业根据年检年审标准进行自查并将实际检查情况填报好2种表格(附件一、附件三),须书面打印盖章签字后,按要求份数连同《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正副本) 集中报送各所辖镇级单位管理机构待初审。同时期,应及时完善并完成福利企业网上年检年审有关信息的输入工作,不得误时。
镇级初审:时间为2月21日至28日。各镇级福利企业管理机构会同所辖区域税务所完成对所属福利企业的上报资料和网上年检资料的核对工作。将汇总表(附件二) 连同福利企业应上报的(附件一、附件三)和《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正副本)集中上报区福利生产管理所申请验证。
区验收汇总:时间为3月1日至22日。区福利生产管理所会同区税务机关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联合审查,完成资料的验审和网上的核对、确认工作。适时组织普查和抽查。3月22日前由区福利生产管理所汇总并上报市,同时完成全区福利企业网上年检认定工作。
市抽查验收: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