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我区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信息,了解化学品的种类、产量、使用量以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排放情况,为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化学品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我局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的通知》(环发[2012]129号)和上海市《关于开展本市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我区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是国家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调查结果可为确定化学品环境管理重点区域和行业、筛选需高度关注的化学品清单、排查我国新化学物质、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梳理评估化学品项目布局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也为判断本区生产化学品环境现状、提高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本次调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根据环保部有关要求,我局成立本区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调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污防科、项目管理科、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区环境监察支队和区环境监测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由局污防科、项目管理科、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具体指导、推进,组织核查和实施本次调查。各有关单位要精心安排,加强沟通,做到领导有方、组织有序、责任到位、落实有力。
二、开展培训,认真调查
我局按照环境保护部《全国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全国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指南》、《上海市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嘉定区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环保职责分工,分别对管辖范围内生产化学品企业进行调查。
纳入本次调查范围为石油加工、炼焦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业等5个行业及下属相关子行业。请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筛选原则确定调查企业名单。企业可以通过《全国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并上报调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各街镇将企业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并完成初步审核,于2013年3月底前报送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并妥善保存调查企业的纸质材料,以迎接环保部和市局核查。
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将于近期组织相关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要将调查工作纳入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在2013年3月上旬以前完成调查企业筛选及企业培训工作。
三、严格质控,按时上报
为保证调查工作质量,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合理性,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所有调查表进行审核,审核可以采取电话复核、多种渠道统计数据对比、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获得的数据核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并按要求做好审核记录迎接国家和市里质量控制和监督核查。
为保证本次调查顺利开展,请各有关单位将调查工作组负责人、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3年3月5日(星期二)前报送局污防科。
联系人:
污染防治科 王建 金玉兰
电话:60765123 60765124;传真:60765147
区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赵汉玉
电话:60765157;邮箱:245817998@qq.com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