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3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A8301000-2013-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科委 发文日期: 2013-03-12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3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科〔2013〕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嘉定区2013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嘉定区2013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街镇(含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持续推动街镇科技进步和创新,着力提升街镇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切实完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市及我区2013年度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及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激励约束并重。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三条 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第四条 考核内容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科技和信息化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科学普及、信息化建设情况和科技创新4项考核指标。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五条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区街镇科技和信息化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区科委科协党政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开展自查自评
各街镇对照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自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和自我评估,并形成文字材料,按照考核工作安排,及时上报考核工作小组。
第七条 综合考评
区街镇科技和信息化考核工作小组,采用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其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确定综合考评评价,并给出考核得分。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八条 表彰
根据年度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区科委对考核成绩优秀的街镇(含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及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某一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或突破的街镇(含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将给予表彰。
第九条 处罚
在考核工作中,如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对推进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普及应用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考核名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嘉定区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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