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上海嘉定科技博览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上海嘉定科技博览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嘉定科技博览网(www.keji.jiading.gov.cn)(以下简称“科博网”)是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在互联网上开展职能服务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网站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三条 科博网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网站运行应当高效、安全,网站内容应当及时、准确。
第四条 科博网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设分级管理员。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应指派专人作为分级管理员。
第五条 委办公室负责网站总体规划和日常管理,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设定,负责网站具体业务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第六条 “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协助委办公室落实网站基础架构的正常运行维护,并纳入全区政务类网站实行托管。
第七条 嘉定区信息中心协助委办公室落实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不受外界攻击。
第八条 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各事业单位,应把所有提供网上服务、统计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在系统建成后,作为科博网子系统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会同门户网站进行信息系统整合。
第三章 网站内容维护
第九条 根据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业务不同要求,科博网各栏目(含一级、二级、三级栏目)信息日常维护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
第十条 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应及时更新与本科室、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内容,并对所发布信息负责。
第十一条 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应定期及时更新与本科室、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内容,上传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重大及敏感信息,分管领导需报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上网信息必须是已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资料,且不涉密。转载信息须注明来源,且符合原创意图。
第十二条 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科博网上相关互动信息并及时反馈回复。
第十三条 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上传信息应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发布,对来源不明、内容不确定的信息不上传;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应把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和与全区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第四章 网站安全保护
第十四条 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不得利用科博网传播煽动、抗拒、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信息;捏造或歪曲事实、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信息;有损党和政府形象,不利于嘉定科技工作良好发展的信息。
第十六条 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应做好所发信息数据的备份保存工作;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上已发信息内容。
第十七条 科博网信息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各机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员在待发信息上报分管领导前应先确定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必要时以纸质形式报请相关领导签发,并做好资料归档。
第十八条 委保密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网站安全检查,防止通过计算机网络的违法或违规行为现象发生,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做出详细记录,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委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