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做好2013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嘉府发(2011)31号〕和《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嘉府办发(201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重点调整科技奖励结构,突出鼓励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加强并扩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科普创新成果奖励。
二、推荐要求
1、奖励类别。2013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的奖励类别包括嘉定区科技功臣奖、嘉定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嘉定区发明创造专利奖。
2、推荐对象。在本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国籍、户籍不限)、法人。
3、推荐科技功臣奖项目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1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必须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工程验收1年以上,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1年后才可申报;推荐发明创造专利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专利,并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1年以上。
4、连续两年推荐而未授奖的项目,必须隔1年后才可再次推荐。
5、成果登记。凡推荐申报嘉定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嘉定区发明创造专利奖的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6、推荐资格。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两院院士、驻嘉定区高校及科研院所,以及经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具备推荐资格的其它组织机构作为推荐部门,负责推荐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的组织和个人完成的项目;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推荐资料,按规定程序推荐。
三、推荐材料
1、2013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按奖励类别分别使用统一格式不同的申请书,申请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2、推荐材料内容
报送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3套(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的用纸必须采用A4纸,应为原件),整体材料应不超过80页;申请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1套(刻光盘一份),随同书面材料同时提交。
3、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掌握标准,对推荐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推荐人本人真实签名。
四、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书面与电子推荐材料受理时间: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12日。
2、下载网址:嘉定科博网http://www.keji.jiading.gov.cn。
3、推荐材料受理单位与地点:嘉定区科委项目受理窗口(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大厅7-1号窗口,电话:59528523、59523669,联系人:张静宇、陆晓姣);申报咨询电话:69989218、69989885,联系人:彭军(区科技功臣奖、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刘晨(区发明创造专利奖)。
请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在上述期限内,集中向推荐材料受理单位按规定要求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项
各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时,部分项目有可能要参加远程电话答辩,参加答辩的完成人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推荐申报嘉定区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