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体育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定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WC4301000-2012-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8-27
名 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定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的通知
文 号: 嘉体[ 2012]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规范化、实体化运作,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社会化进程,现就规范嘉定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体育强区建设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体育是民生的理念,逐步推进完善我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体育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规范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落实人员,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建立人员、经费、财务三独立的自我生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实体化、长效化的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运作机制。
(二)全面引导丰富基层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高全民参与健身意识,激发全民参与健身热情,树立天天运动、人人健康的全民健身理念。
(三)有机整合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要素,将社会体育指导站、健身团队、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组织和队伍纳入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系统管理。并以活动、培训、志愿者(团队)管理、设施开放管理、全民健身社区配送等为服务载体,逐步延伸丰富俱乐部功能。培育形成以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为主体,社区体育指导站、健身团队、体育设施、体育骨干为依托,实现全民健身组织管理、设施开放、培训活动等多功能一体化,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现代社区体育结构和新型社区体育服务管理体系。为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全民健身社会化进程服务。
三、明确实施主体与功能定位
(一)实施主体
本通知实施主体为在本区依法完成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取得机构合法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帐户独立,接受行业和业务部门监督管理的公益性、服务性的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组织。
(二)功能定位
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指城市社区居民根据共同的目的和兴趣自愿组成的,以辖区内特定的体育场地设施为依托,经常开展体育活动,且隶属于街镇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通过整合社区体育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社区成员体质和健康水平,丰富社区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为社区居民进行社会交往和人际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体育组织、设施及制度等综合体系。
四、规范俱乐部管理模式
(一)管理原则
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坚持政府依法管理,行业组织监管,企业法人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规范管理原则。
(二)管理方式
嘉定区民政局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登记管理部门;嘉定区体育局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业务主管单位;各街镇体育部门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运作的依托主体,俱乐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健身活动开展、健身项目培训、体育设施开放管理、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服务等基层全民健身工作领域,逐步承担起政府的职能。
(三)人员构成
建议街镇通过志愿者招募的方式聘用兼职和固定人员,对街镇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工作具体执行。建立法人独立、团队精干、志愿者主要参与的规范化、专业化、服务化的,与街镇全民健身工作双向融合、互动共赢的工作模式,共同推进社区全民健身工作社会化进程。
(四)机构设置
俱乐部可内设办公室、业务、财务等功能的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运转有序。有近期、远期工作计划,能独立承担职责并开展工作。
(五)服务载体和工作内容
1、社区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将社区健身苑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质测试站、学校体育场地、百姓健身工程、全民(社区)健身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作为俱乐部业务服务载体和会员固定活动场所。按照区、街镇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推进社区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工作。建立巡查、维修的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开展三天一巡查、半年一普查、一年一评估工作,确保社区体育设施开放率100%,完好率97%以上,切实为市民营造健康、安全的健身环境,建立俱乐部会员活动阵地资源。
2、全民健身技能培训推广。建立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骨干、全民健身志愿者为主体的全民健身技能培训推广师资队伍,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为阵地,开设全民健身技能培训课程,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服务会员健身需求
3、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坚持经常开展多样性、趣味性的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市、区、街镇组织的各类健身活动,定期承办街镇、区级及以上各类赛事活动或组织开展邀请赛等促进俱乐部切磋交流。不断搭建会员展示、交流、参与、活动平台,切实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全民健身氛围,全面提升自觉、科学的全民健身意识。
4、健身团队、志愿者、指导员等体育组织的培育管理。依托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站管理平台,整合规范社区健身团队、全民健身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提升水平,并不断发展壮大队伍人数,吸纳带领新鲜血液进入,为俱乐部培训、服务、活动等相关工作贮备资源,推进持续健康发展。
5、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定期为会员开展体质测试服务,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做好测试数据管理,为市、区、镇开展体质监测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学数据。
6、全民健身配送服务。依托全民健身配送服务网络,为俱乐部会员、社区居民配送健身技能、书籍、光盘、器材等全民健身服务,满足健身需求。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人员独立配备制度
1、人员配备要求:建议每街镇新增配备1-2名固定工作人员或全民健身志愿者具体负责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工作,并随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逐步达到常住人口每5万人配备1-2名的目标,形成独立的、适应社会发展的俱乐部工作实体机构。
2、人员配备流程:各街镇由每年7月向区体育局提出下一年度俱乐部管理志愿者配备申请,经审批确定名单,纳入预算,予以经费扶持。
(二)建立经费保障制度
1、人员费
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目前按每街镇新增固定1-2名人员或全民健身志愿者给予经费补贴。经费按1500//人(区、镇各一半)给予保障,并随国民经济增长而逐步增加。其中区体育局每月定额拨付600元,另外150/月作为志愿者年度考核奖实施奖励。
2、活动费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俱乐部实施,确保活动开展。
3、奖励费
区体育局开展俱乐部年度考核、定期表彰、星级创建等工作,对工作开展规范且有成效的俱乐部适当予以奖励。
  4、此外,俱乐部还应坚持公益为主的原则,保持会员发展,适当引进和运作社会资金,形成良性的资金链,满足俱乐部自我生存、发展的需要。
(三)建立政策保障制度
1、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属于政府出资兴办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其运作发展必须依托政府平台。建议各地方政府可建立俱乐部税收免费或优惠政策等,保障推动俱乐部长效发展。
2、制定相关配套和支持性政策,支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全民健身事业。
附件:嘉定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新增固定志愿者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
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