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文件
关于在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上海之春”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C3303000-2013-0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4-18
名 称: 关于在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上海之春”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文广[2013]1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街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一年一度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工作,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将五一期间群众文化活动作为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性,精心安排好五一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着力营造喜庆和谐的节日氛围。组织策划的文化活动要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创造条件让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便于参与。节日期间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要与我区下一步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相结合,要作为上海市民文化节的重要内容,要与九大赛事、区县周活动和社区日展示等活动相结合,要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职业的市民的文化需求和特点,尽可能为市民提供展示个人才艺、实现草根明星梦想的机会。让广大市民在参与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中提高文化素养,度过一个愉快、健康、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
今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活动要与上海之春活动相结合。各单位要组织策划好区域性文化活动,开展的活动要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动静结合,适合不同群体市民参与。要发动、帮助和指导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群文团队举办小型多样、自娱自乐的社区文化活动。要协调相关系统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各类文化活动。要组织群文创作人员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创作更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时代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认真组织参加2013上海之春群文新人新作展评展演活动。要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工地等演出,将近年的优秀群文原创作品送到农村、社区、工地、军营等,让更多市民在家门口享受文化发展成果。被命名为上海市优秀城市文化广场的菊园新区文化广场,要充分利用阵地,广泛开展文化活动,吸引市民参与。
三、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免费开放
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要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坚持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进一步丰富阵地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公共文化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开放。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贯彻落实20134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进一步规范阵地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阵地优势,设计各类活动项目,为社区群众和农村居民提供完善便捷的文化服务。尤其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的文化活动项目,让他们在上海度过一个愉快的劳动节。
四、加强节日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做好各项保障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对五一上海之春期间开展的文化活动加强安全管理,既要考虑热烈、群众广泛参与的特点,又要确保平安,要预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并主动与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安全保卫责任人,共同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要根据管理职能,要在五一前夕对有关公共文化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五一上海之春期间活动开展情况,于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报文广局社会文化科。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3418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