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委员会文件
关于2013年嘉定区水务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2000-2013-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13-04-18
名 称: 关于2013年嘉定区水务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委〔2013〕1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属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及五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嘉定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2013年区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如下:

一、杨莉萍同志(党委书记、副局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负总责。

3、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水利科牵头,局纪委、工会、安质监站参与)

二、俞鑫同志(党委副书记、局长)

1、对全局行政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全局行政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负总责。

3、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局纪委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参与)

三、王庆平同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制定我局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推动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局办牵头,局纪委、组织人事科参与)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局纪委牵头,办公室、局组织、宣传部门参与)

3、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各单位正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关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对疏于职守、管理松懈而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局纪委牵头,局办公室、组织部门参与)

4、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市实施意见、区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局纪委牵头,各有关单位参与)

5、广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成果以及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和廉政风险教育。(局纪委牵头,局组织、宣传部门参与)

6、落实谈心提醒教育预防制度,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局纪委牵头,局组织、宣传部门参与)

7、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委牵头,局组织部门、计划财务科参与)

8、探索和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和问责机制。(局纪委牵头,局组织部门、各有关单位参与)

9、加强网络监察系统建设,做好平台扩建、功能拓展工作,延伸监管触角,增强监管实效。(局纪委牵头,局计划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各有关单位参与)

10、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局纪委牵头,局办公室、组织部门参与)

11、加大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局工会牵头,局纪委、计划财务科参与)

12、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局纪委牵头,局办公室、组织、宣传部门参与)

四、陈周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

对分管单位和行业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巩固深化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局规划建设科牵头,局纪委、计划财务科参与)

2、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局规划建设科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五、赵云峰同志(副局长)

对分管单位和行业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局计划财务科牵头,局纪委参与)

2、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局计划财务科牵头,局纪委参与)

3、加强对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给排水管理科牵头,区给排水管理署、水务稽查支队参与)

4、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局水务窗口牵头,局规划科、给排水管理科、水务稽查支队、给排水管理署、各有关单位参与)

六、卢雯同志(副局长)

对分管单位和行业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参与)

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周四信访接待制度。(局办公室牵头,局纪委、组织部门及有关单位参与)

3、加大公共权力运行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局办公室牵头,纪委参与)

4、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管理。(局办公室牵头,局纪委、计划财务科参与)

七、刘彦山同志(党委委员)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局宣传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参与)

2、突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性,推进廉政文化创建工作。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等工作。(局宣传部门牵头,局纪委参与)

八、章毅俊同志(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科科长)

对分管单位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协助纪委书记开展纪检监察领域的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组织部门牵头,局纪委、宣传部门参与)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局纪委参与)

3、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工作。(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局纪委参与)

4、坚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局纪委、计划财务科参与)

5、继续做好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局计划财务科、各有关单位参与)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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