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华亭林业养护服务社:
你单位的“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申请”已于2013年4月18日收悉。
嘉定华亭林业养护服务社是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下所属的养护单位,负责养护华亭镇霜竹路沿线的132亩生态公益林(其中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村民委员会25亩,嘉定区华亭镇北新村民委员会107亩)。现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林地建设管理,根据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文件精神,在该地块所属的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南周村民小组的霜竹路林地内空地上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建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经我局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同意嘉定华亭林业养护服务社在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南周村民小组的霜竹路林地内空地上建造300平方米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管护设施中除防火瞭望塔外,建筑高度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不超过两年,自2013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1日,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请上海市嘉定区林业站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