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下发《2013年嘉定区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02000-2013-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2-16
名 称: 关于下发《2013年嘉定区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卫监督[2013] 1号WC2302000-2013-00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3年嘉定区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2013年嘉定区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3年嘉定区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区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坚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创新监管模式紧密结合、筑牢卫生监督工作的“网底”与提高监督执法的科技含量紧 密结合、提高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监管能力与强化企业(机构)自律紧密结合的“三结合”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医疗服务秩序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继续加强本区卫生监督网络,在有条件的街镇逐步增设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后勤保障、人员 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优质高效。
2、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级、区 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做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加强对卫生监督学科建设的支持,鼓励开展卫生监督课题研究,鼓励开展卫生监督科研调查。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做好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
3、加强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参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进一步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执法车辆、办公取证装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积极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
4、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卫生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工作;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完善稽查管理措施;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绩效考核,推动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5、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10年-2014年上海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规定的卫生检验项目,切实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的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服 务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考核,促进技术服务水平提高。
6、加强卫生监督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以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做好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饮用水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等信息报告制度。
7、加强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推进本市卫生监督投诉举报集中受理调度平台(962223)的各项工作,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投诉举报流程,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和水平。
8、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能力建设。在2013年10月前将区中心医院建成全类别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逐步推进安亭医院、南翔医院、嘉定区中医医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设置工作,全面提升本区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能力。
二、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9、加大防范打击无证行医和整治“医托”工作力度。拓展排摸渠道,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巩固联合执法机制,保持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继续完善无证行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规范;推广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疏堵结合,加强对无证行医的综合治理,逐步推广“零无证行医村”的创建工作;严肃查处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
10、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动纲要(2011-2015年)》,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发 布;加强医疗技术许可后的监管,深入开展医疗技术分级监管;针对医疗机构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领域的医疗行为专项监督督查。
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执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受行政处罚医务人员的事后监管。
贯彻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上海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做好医疗事故行政处罚工作;落实《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安全举报投诉查处制度;以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为平台,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1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12、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嘉定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3-2020年);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面贯彻《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现制现售水监管;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加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力度;加强地下空间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排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继续开展本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4、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医师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资格培训;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15、加强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完善与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
16、加强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学校及托幼机构建立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组织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
17、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放射性危害控制和防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及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18、加强采供血和临床用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日常检查,规范采供血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规范临床用血行为;做好血源防范和打击雇佣他人冒名献血行为的工作。
三、推动落实企业(机构)卫生管理自律自查
19、组织医疗机构自查工作。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的作用,逐步完善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机制;向医疗机构下达依法执业业务指标;医疗机构加强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医疗常规的培训,提高依 法执业意识和能力。
20、组织开展企业(机构)卫生管理自查工作。全面督促相关企业(机构)按照《上海市企业(机构)卫生管理自查制度》要求,开展卫生管理自查工作,指导企业(机构)建立卫生管理自查制度和自查档案,切实履行卫生管理义务,提高卫生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机构)诚信自律体系的形成。
 
附件:2013年嘉定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推进工作任务
  
     
2013年嘉定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推进工作任务

 

序号
重点推进工作
1
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监督执法科、卫监所、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积极组织参加市、区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的认定、选拔和培训工作(监督执法科、卫监所)
3
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规定的卫生检验项目(监督执法科、疾控中心)
4
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等工作(监督执法科,卫监所)
5
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能力建设(监督执法科、嘉定区中心医院、安亭医院、南翔医院、中医医院)
6
开展卫生监督稽查(监督执法科、卫监所)
7
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绩效考核(监督执法科,卫监所、疾控中心)
8
组织制定实施《嘉定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3年-2020年)(监督执法科、卫监所、疾控中心)
9
实施《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监督执法科、卫监所)
10
健全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逐步完善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机制(医政科、卫监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11
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医政科、卫监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12
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医政科、卫监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13
加强对无证行医的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科、医政科、卫监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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