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国际上发生了多起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的循环,与我国接壤的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家仍存在脊灰野病毒流行,特别是2011年我国新疆地区发生了输入性脊灰野病毒引起的暴发流行,对我区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状态带来严峻挑战。同时,我国部分地区麻疹疫情仍然较高。为进一步做好本区脊灰和麻疹防控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生局下发的《2013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13年嘉定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现将《2013年嘉定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加强与村(居)委以及辖区内的幼托机构、学校等部门沟通和合作,认真做好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3年嘉定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消除可能存在的免疫空白,阻断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输入与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及麻疹流行病学特点,进一步开展麻疹控制和消除工作,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及暴发流行。本次活动以查漏补种为主要形式,注重实效,主要减少“零”剂次儿童数,消除可能存在的免疫空白。
二、活动时间
第一次:2013年3月1~31日
第二次:2013年9月1日~30日(大学新生可根据开学日期在10月底之前完成)
三、活动范围
(一)全区所有的街镇,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村、居委;
(二)各大型集贸市场(包括其他集市、小商品市场),以及大型交通枢纽中转站(如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
(三)中小学、各类招收农民工子女民办学校、大中专学校等有集体生活的单位;
(四)免疫相对薄弱甚至空白的大中型企业。
四、接种对象
(一)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对象
1、2月龄~3岁的外来人口,累计服苗少于3次者;
2、4~6岁的外来人口,累计服苗少于4次者;
3、7岁~初中三年级(16岁),累计服苗少于4次者;
4、大中专新疆籍来沪新生,累计服苗少于3次或免疫史不详者(应补足基础免疫3剂次)。
(二)麻疹疫苗接种对象
1、8月龄~17月龄外来人口,未接种过麻疹类疫苗者;
2、18月龄~初中三年级(16岁)外来人口,麻疹类疫苗接种史少于2次者;
3、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全覆盖接种;
4、对大中型企业中新进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麻疹疫苗强化接种;
5、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及护工等免疫史不详者,5年内未接种过麻疹类疫苗者,全覆盖接种;
6、免疫相对薄弱甚至空白的成年人(如集中用工单位、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预防接种儿童家长、婚前体检、健康体检人员等未接种过麻疹疫苗或包含麻疹组分的疫苗者)。上述人群麻疹类疫苗接种数不低于辖区总人口数(2012年12月底嘉定统计局数据)的2%,完成时间截止于9月底。
五、接种形式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中,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对象使用减毒活疫苗。麻疹类疫苗应种对象:8月龄~17月龄儿童使用麻风疫苗;18月龄~初中三年级(16岁)儿童使用麻腮风疫苗;大中专学生使用麻风疫苗;其余应种对象使用麻疹疫苗。
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可采用接种门诊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多种接种形式(可与摸漏、宣传同时进行);散居儿童麻疹类疫苗应种对象必须预约到接种门诊接种,保证接种对象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接种;在大型集中用工单位和医院、学校等机构内,可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接种点开展麻疹类疫苗补充免疫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取得政府的支持,加强与辖区内集中用工单位、服务行业和学校等的沟通和协调,广泛开展宣传,切实落实对接种对象的排摸、动员、组织和各类相关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为保证补充免疫的覆盖率和安全有效,加强对辖区内参加补充免疫活动的医务人员(包括临床医生、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在外来儿童集聚地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对于一些重点区域(汽车站、窑厂、集市等),重点加强有效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麻疹及其防控知识,了解开展查漏补种补充免疫对于控制和消除麻疹的重要意义,为消除麻疹补充免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接种要求
1、免疫史根据明确的书面记录;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起始月龄为2月龄,麻疹疫苗起始月龄为8月龄,脊灰、麻疹疫苗各接种1次(可同时接种);与上次接种疫苗至少间隔4周。
2、临时接种点应具备与接种对象数量相适应的疫苗储存、疫苗接种基本条件,有候诊、预检、接种和留观区域;至少配备1名预检登记医生、1名接种医生和1名临床医生;接种现场应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其它抢救设施,以应对现场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
3、为提高效率,本次活动中脊髓灰质炎疫苗可查漏与接种同时进行,边排摸边服苗,服苗后要做好登记工作。对于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对象,为保证接种安全及质量,必须做好预约工作,到接种门诊接种,补充免疫接种当日,应做好现场记录工作和接种后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做好接种登记工作,完整规范填写《上海市补充免疫活动应种儿童登记与接种记录表》,接种完成后做好统计上报及总结工作。
4、补充免疫活动期间接种门诊开设专室接种脊灰和麻疹类疫苗。
5、对本次掌握的对象,在完成脊灰、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后,对其他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麻风腮疫苗、甲肝疫苗等也应做好查漏补种工作,补种程序根据上海市的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执行。
七、督导与现场快速评估
区卫生局在补充免疫活动期间组织一次全覆盖督导,督导内容包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培训与宣传、摸漏开展情况、接种信息的登记和不良事件的处理报告等。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进行全覆盖快速评估,每个街镇随机抽取二个村(居)委,调查0~6岁外来儿童30名进行补充免疫接种率评估和外来儿童接种率调查;随机抽取教育局所属学校(小学)、幼儿园、外来人口自办学校各1所、以及一所大学,每所学校抽取30名学生进行补充免疫接种率评估。
八、总结与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计划、方案的制定;
(二)2013年2月和8月:培训、宣传动员、疫苗分发到位;
(三)2013年3月和9月:完成接种(大学新生可根据开学日期在10月底之前完成接种工作);
(四)2013年4月和10月:接种率快速评估;
(五)2013年4月15日、10月10日前完成数据统计和上报;补充免疫结束后2周内完成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