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430400-2013-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3-02-28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监察服务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安监〔2013〕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各有关单位: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继续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察力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察和服务指导,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继续按照“企业负责、行业(部门)管理、分级检查、重点监察”的原则对重点单位实施监察服务,着重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条主线,狠抓执法监督和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抓好重点企业的监察服务工作。
二、重点监察服务对象
依据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我们对2013年区级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重点单位主要包括: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高危行业)24家;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等较大危险行业单位13家;去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6家;存在严重及一般职业危害的单位22家,共计65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重点监察服务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情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情况;职业卫生许可,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公告栏告知、劳动合同告知、警示告知等),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等。
四、重点监察服务方式
对列入区级重点监察服务单位的企业,我局将采取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指导等手段,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监察和跟踪服务,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对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覆盖1次);对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等较大危险行业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每半年覆盖1次);对去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对存在严重及一般职业危害行业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按照首查负责制的原则,认真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总局第24号令)的要求对整改的情况及时进行复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毕,同时做好监察服务记录、行政执法统计及存档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重点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各企业必须强化措施,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重点部位、岗位每天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认真做好检查情况记录,设立专门台帐。
2、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全生产监察站(所)要依此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确定今年的重点监察服务单位并报我局备案。各安监站(所)对各自辖区内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监察服务情况记录表(附件2)。此项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
附件:1、2013年区级安全生产重点监察服务单位名单
2、各镇、街道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监察服务情况记录表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