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办(农委):
为全面完成2013年度农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嘉定现代农业的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努力实现嘉定农业社会效应、经济效益和生态效应“三效合一”的目标。现对2013年度的农业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办(农委)。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稳定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业生产管理,加强农机管理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170分)
1、严格按照区农委下达的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和上市量指标落实农业生产任务,完成“三夏”、“三秋”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生产任务的予以扣分,粮食、蔬菜、畜牧、水产各占10分;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三夏”、“三秋”工作的予以扣分,分别占10分。 70分
2、做好绿肥种植、休耕深翻和秸秆还田等政策的宣传工作,并落实有关措施。不能按要求完成绿肥种植或休耕深翻任务的,扣5分;凡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每发现一个火点扣5分。(40分)
3、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农机安全事故。凡发生事故损失的,每起扣10分;凡发生死亡事故的,扣30分。加强补贴农机管理,对不按要求做好农机“一用就管”工作的,扣5分。凡擅自处置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农机流失或经济损失的,每起扣30分。加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育秧、播种的推广应用水平,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40%以上的,加5分。(60分)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项目管理。(180分)
1、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产品的品牌管理,凡新评为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6分,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4分,区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2分;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注册农产品商标,凡被新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加6分,新评为上海市名牌农产品、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加4分,新注册农产品商标的加2分(基础分20分,总分不超过30分)。30分
2、推进农业组织化经营,粮食经营组织化程度应达到100%,蔬菜经营组织化程度应不低于60%;加大农商对接力度。每新组建1个生产面积大于200亩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并实质性运作的加2分,每新增一家农商对接的加1分(基础分20分,总分不超过40分)。40分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合作社正常运作和有效管理。凡被新评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兵的加4分,市级示范合作社的加2分(基础分20分,总分不超过30分)。30分
4、争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园),凡新确定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园)的每个加6分,新确定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园)的每个加4分(基础分20分,总分不超过30分)。30分
5、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未按计划完成的每个项目扣5分。50分
(三)抓好农产品安全生产,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00分)
1、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生产操作规程等宣传和培训。积极配合区农委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以及生产技术培训。25分
2、农业投入品监管。对辖区内各蔬菜园艺场、粮食合作社、林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以及种养殖户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用药用饲的指导检查。查处一起使用高毒、违禁药物的扣20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或个人建立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进出库台帐,农药、兽药、疫苗、饲料等要做到专人保管,分类放置。查处一起未按规定记录投入品进出库台帐的扣5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或个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具体规定,详细记录生产档案。查处一起未按规定记录生产档案的扣5分。90分
3、蔬菜准出。按照区政府《关于嘉定区做好蔬菜准出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认真开展蔬菜准出工作,指导种植户执行准出制度,确保蔬菜准出工作顺利开展。30分
4、农产品检测。建立镇级农产品检测室,实行规范化建设,对辖区内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检,按时上报检测信息,并及时做好不合格样本追溯工作。对未完成区农委下达的检测任务的扣10分。全面掌握辖区内蔬菜种植户基本情况,科学、合理设立蔬菜检测点,做到方便于民,并开展蔬菜检测点规范化建设,规范蔬菜检测和准出证开具工作。查处一起违规开具蔬菜准出证的扣5分。60分
5、补贴农药管理。加强补贴农药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粮食、蔬菜种植情况,及时更新名单,上报区农委,并要制定使用补贴农药责任制,将市、区财政补贴农药进行公示,将补贴农药政策宣传到户。加强补贴农药使用管理,防止倒卖现象的发生。查处一起倒卖补贴农药的扣10分。55分
6、重大疫病防控。各镇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层层落实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责任,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凡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凡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扣40分。40分
7、畜禽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规模场应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各畜禽养殖场销售的畜禽必须经过检疫合格后方能出售。凡规模场未依法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扣10分;查处一起未经检疫销售畜禽的扣5分。各畜禽养殖场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要积极配合区农委执法大队的收集工作。辖区内的生猪散养户的病死生猪要送往区农委执法大队指定冷库存放,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查处一起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的扣10分。要加强生猪不规范养殖整治,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整治力度,并采取长效管理,凡发现新增1个不规范生猪养殖点扣5分。要指导生猪散养户科学饲养,切实执行《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杜绝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生猪,并积极配合区农委执法大队开展养殖环节使用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使用饲喂餐厨垃圾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120分
8、农产品认证。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认证,安排专人负责认证工作,以农民专业合作、农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通过举办“三品”认证培训班,指导填写申请认证材料,加强农业投入品仓库建设和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指导检查,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适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到2013年底“三品”认证率达到40%。凡低于40%的,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40分
9、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创建。华亭镇、嘉定工业区要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创建工作,至2013年底前通过市农委验收;江桥镇、马陆镇、安亭镇、南翔镇、徐行镇、外冈镇和菊园新区要于2013年初开始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措施,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体系。40分
(四)加强农业综合服务,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提高农业科技水平。(130分)
1、切实做好各项为农综合服务工作,提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高农业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30分
2、加强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完成专业农民培训工作。凡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的每项加3分,凡承担市级科技项目的每项加2分,凡承担区级科技项目的每项加1分。不能按要求完成专业农民培训工作的扣5分。(基础分30分,总分不超过40分)40分
3、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和为农综合服务站的信息平台长效管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信息平台能够持续有序运行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履行基层信息服务站职责,做好农业信息服务和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50条,上网率不低于50%,少一条或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60分
(五)抓好日常业务工作。(20分)
1、及时、准确完成各项统计报表,按时完成区农委布置的各项任务。20分
2、参加区农委及各专业办召开的业务会议,凡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2分。凡承办区级以上条线工作农业现场会的每次加2分,凡承办区级及区级以上综合性农业现场会的每次加5分。
三、考核办法
(一)以上考核总分为1000分。根据考核分值按“优秀”、“优胜”二个等级,确定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办(农委)的考核等次。
(二)区农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诸宏副主任任组长,区农委党政办、种植业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农机办、区划与综合经济办、科教信息科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三)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