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3年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02000-2013-0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4-23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3年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监督(2013)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行为,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嘉定实际,区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嘉定区2013年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3
 
嘉定区2013年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
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行为,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推动力,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堵疏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托”等行为,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模式。
(二)加大宣传力度,震慑非法行医人员,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及参与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打击力度,减少非法行医的数量,明确非法行医的分布,基本杜绝公开挂牌的非法行医活动,杜绝非法行医致死致残事件的发生,杜绝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的非法行医行为以及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四)探索综合治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杜绝非法行医场所的滋生。
(五)推进“零无证行医村”建设,发挥村委属地化管理职能。
三、主要任务
(一)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江湖游医”和“地下诊所”。
(二)严肃整治“医托”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法义诊活动。重点查处未经备案审查,擅自开展义诊活动的行为,以及利用义诊活动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场所违规开展医疗活动宣传或进行非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局
负责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牵头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与办法;明确各街镇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考核评估体系。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和总结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与街镇进行沟通,配合街镇做好联合整治行动。
(二)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
负责行政区域内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管理工作,建立街镇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非法行医点排摸,及时向所在地卫生监督分所通报排摸信息;做好辖区内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牵头组织卫生、公安、城管、工商、人口计生、食药监嘉定分局等部门开展本辖区内联合执法行动。
(三)区综治办
负责对实施项目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工作;探索建立综合与长效管理机制。
(四)公安嘉定分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以及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行动;对移送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非法行医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处欺诈患者钱财的“医托”人员及其团伙组织,对“医托”活动较严重的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列为治安复杂地区开展整治;负责查处拒绝、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予以查处。
(五)区法院
行政机关在处理无证行医案件中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应依法完成执行,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追究无证行医的犯罪行为。
(六)区检察院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立案监督,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负责对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
(七)区联勤办
组织联勤队员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的培训;开展联勤巡逻,及时通报非法行医排摸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
(八)区文明办
把营造良好医疗秩序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动员全社会参与;将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区(社区、小区)、文明镇村考评内容。
(九)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对非法行医及占用道路无证设摊的“游医”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予以查处。
(十)食药监嘉定分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的行为;配合卫生等部门查处雇佣“医托”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器械流通市场,防止药品器械进入非法行医市场。
(十一)工商嘉定分局
负责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查处非法医疗美容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行医及雇佣“医托”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区房管局
负责查处涉及违反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加强房屋租赁行为管理。
(十三)区人口计生委
联合卫生、公安、食药监、综治等部门,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查处工作,定期交流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十四)区监察局
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及监察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医托”欺诈行骗和非法行医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十五)区社建办
协助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工作,发挥社区综合协管员作用,做好外来人员非法行医的调查摸底等工作。
(十六)区文广局
负责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等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和报道,通过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集中排摸阶段(2013年2月1日至4月15日)
各街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点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更新所在辖区非法行医档案,动态掌握非法行医动向。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调查摸底阶段,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教育管理,与房屋出租户签署承诺书,严禁将房屋租借给非法行医者。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
在街镇政府牵头下,公安、城管、卫生、工商、计生等部门共同参与,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非法行医点,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处罚二次以上的非法行医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集中整治阶段,嘉定电视台、嘉定报等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取缔的“江湖游医”、“地下诊所”、查处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提高市民防范意识。
(三)总结评估、完善机制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l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荐好的工作做法,提出改进建议,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 、区打非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街镇进行考核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弱势群体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建设平安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依托联勤,增强合力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协力完善联勤网络体系建设、加强联勤队员培训,共同探索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纳入大联勤后的实际工作,借助联勤执法,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各街镇政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查处非法行医的组织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摸底调查,及时上报信息,开展联合整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成员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防范和非法行医等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效防范。区卫生局继续向社会公布非法行医、“医托”有奖举报电话及渠道,嘉定电视台、《嘉定报》要及时曝光非法行医场所及“医托”欺诈行骗的典型案例,区卫生局、区计生委继续联合,深入社区、村、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员集聚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提高外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四)堵疏结合,立足长效
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的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借助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动力,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改善外来人员就医环境,提高外来人员医疗服务可及性,解决外来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积极推进“零无证行医村”建设,发挥村委属地化管理职能。在城市区域探索房屋出租用途管理,加强房东管理,从房屋管理方面减少无证行医的发生。
七、信息报告
(一)各街镇每月30日之前,由专人负责,对辖区内非法行医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嘉定区非法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附件1),汇总后报所在辖区卫生监督分所,分所汇总后报区卫生监督所。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区卫生监督所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各街镇非法行医取缔情况,填写《嘉定区各镇(街道)非法行医查处名单表》(附件3),向街镇及区卫生局通报,便于街镇、区卫生局及时掌握信息,加强管理。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发文通报各街镇打非情况。
(三)各街镇及有关部门于10月30日之前将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郝立,联系电话:69530069,传真电话:69530069,邮箱: haoli@jiading.gov.cn
 
附件:1.嘉定区非法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
2.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3. 嘉定区各镇(街道)非法行医查处名单
4.2013 年嘉定区卫生局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1:
嘉定区非法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
         镇(街道)                 村(居委) (盖章)

 

序号
地址
房屋性质
行医人
姓 名
行医内容
行医标志
房东姓名
排摸人
姓 名
日期
是否新增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注:1.地址:要求详细描述到具体行医房间,如农村出租房的编号;
2. 房屋性质:按公房、农民住宅、商铺注明;
3. 行医标志:如有请填写详细内容;
4. 上报地址:所在辖区卫生监督分所;
5. 请在每月30日前上报。
 
附件2: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
吴春燕
69530272
59539602
ylzhy.2008@163.com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嘉定镇分所
陈 斌
69530276
69530335
jdwjs01@163.com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安亭镇分所
王建平
59572051
59572051
jdwjs02@ 163.com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江桥镇分所
孙玉来
39195323
39195323
jdwjs03@ 163.com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马陆镇分所
李建青
59107083
59107083
jdwjs04@163.com
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业区分所
蔡晓东
59546763
59546763
jdwjs05@ 163.com
 
附件3:
嘉定区各镇(街道)非法行医查处名单
 

 

街镇
姓名
无证行医地点
行医内容
取缔时间
是否受二次以上处罚
 
 
 
 
 
 
 
 
 
 
 
 
 
 
 
 
 
 
 
 
 
 
 
 
 
 
 
 
 
 
 
 
 
 
 
 
 
 
 
 
 
 
 
 
 
 
 
 
 
 
 
 
 
 
 
 
 
 
 
 
 
 
 
 
 
 
 
 
 
 
 
 
 
 
 
 
 
 
 
 
 
 
 
 

 
附件4:
2013 年嘉定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计划任务书
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
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健康的假医、游医,巩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和考核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计划进度
一、 组织部署、集中排摸阶段(2月至4月)
各街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点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更新所在辖区非法行医档案,动态掌握非法行医动向。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调查摸底阶段,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教育管理,与房屋出租户签署承诺书,严禁将房屋租借给非法行医者。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10月中旬)
在街镇政府牵头下,公安、城管、卫生、工商、计生等部门共同参与,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非法行医点,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处罚二次以上的非法行医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集中整治阶段,嘉定电视台、嘉定报等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取缔的“江湖游医”、“地下诊所”、查处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提高市民防范意识。
三、总结评估、完善机制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
l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荐好的工作做法,提出改进建议,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 、区打非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街镇进行考核评估。
牵头单位
区卫生局
组织实施单    位
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联勤办、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房管局、区人口计生委、区监察局、区社建办、区文广局共同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责任人
区卫生局副局长   许文忠
牵头单位联络员
区卫生局监督执法科科长   郝立
属地街镇
全区十二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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