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嘉定区街镇旅游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旅游管理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办公室考核内容,共计15分;第二部分为旅游管理科考核内容,共计40分;第三部分为旅游发展科考核内容,共计40分;第四部分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考核内容,共计5分;第五部分为安全事故、相关处罚、旅游投诉等扣分内容。
考核总分共计100分。
三、实施办法
1、各有关单位年终结合实际工作,按照要求进行自评并上报区旅游局办公室。
2、由区旅游局办公室牵头,旅游管理科、旅游发展科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合对各街镇旅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成绩汇总后,报局领导班子会讨论审核,并将发文通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