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旅游局文件
关于加强本区红色旅游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WD9302000-2013-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5-13
名 称: 关于加强本区红色旅游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嘉旅[2013]1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配合本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区旅游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按照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相关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本区红色旅游景点(烈士陵园、外冈游击队遗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嘉定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关于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要求,以嘉定区革命烈士陵园、外冈游击队遗址为重点,以本区中小学生为主要教育对象,深化红色景点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介,使之成为广大市民和中小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
二、主要任务
立足嘉定区革命烈士陵园、外冈游击队遗址现状,以可行性、可操作性为原则,进一步加强红色旅游硬件和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嘉定红色旅游景点的知晓度、扩大影响力。按照国家关于旅游景区(点)的相关要求,主要推进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日常管理
不断加强景点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景点咨询服务、卫生、统计、培训等管理制度。健全景点安全工作监管举措,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维护景点环境卫生,确保游览场所秩序井然。
(二)完善硬件设施
完善停车等旅游交通设施,游客咨询服务场所设施,导游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标识系统以及厕所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加强景点环境建设,做好景点环境保护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准
加强景点队伍建设,开展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健全游客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举措。做好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四)深化宣传教育
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和旅游宣传平台等途径,不断加强景点宣传工作。以中小学生为重点,定期组织参观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革命传统教育的实效。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各相关单位根据区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照红色旅游测评标准和具体要求,抓好各阶段任务落实。
(一)筹备动员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
1.成立红色旅游创建工作小组。召开前期筹备会议,部署创建的具体工作和任务。
2.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
3.建立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创建阶段(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
1.按照职能分工,各相关单位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相应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掌握创建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对照工作项目、内容和标准,落实措施,加快进度,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4.做好有关创建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三)整改阶段(2014年4月至5月)
1.开展自检自查。由创建工作小组对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打分,提出自检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整理台账资料。由创建工作小组整理好相关台帐,做好创建验收准备。
(四)验收阶段(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
1.按区创建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2.配合做好市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3.配合做好迎接国家创建小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创建工作小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相互协作,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工作沟通,紧密配合,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2.细化目标任务,提高创建成效。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深化目标任务,健全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努力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创建工作小组要把宣传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及时宣传红色旅游创建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激发各方面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4.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创建质量。创建工作小组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对照时间节点有计划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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