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的全国“打非治违”推进视频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持续深入推进我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区各街镇、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不平衡、不协调、不同步、不落实”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地区和行业领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摸底排查不细致、查处和整改不彻底,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漏洞死角,少数非法业主仍然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组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扰乱安全生产工作秩序。各街镇、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和“打非治违”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深入企业、深入最基层,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章,确保全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引发的事故大幅减少,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
各街镇、部门要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切实做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要突出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突出本区城郊结合部、与江苏交界地段为区域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特别是当前要更加突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这一重点,以“打非治违”的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到基层一线,村辖企业厂房、仓储单位进行检查排摸,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三、明确工作步骤,扎实推进“打非治违”有序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系统研究,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区安委会办公室将认真开展督查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街镇、各成员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适时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领导,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实施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注重源头治理,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要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现有的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窝点,增强打击实效;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共享。
(三)依法严厉打击。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特别是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等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要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地方政府 “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政府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制度的健全完善。要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要建立实施激励机制,将“打非”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街镇、部门和单位按照“部署发动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的时间截点逐级报送开展工作情况,并于12月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