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文件
关于开展2013年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通知
索 引 号: WB8308000-2013-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3-06-04
名 称: 关于开展2013年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通知
文 号: 嘉财(2013)3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财政事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及经济事务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规范农村财务会计核算,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农委《关于开展本市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财农〔2011〕34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特制定2013年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对象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培训对象为:本区各行政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包括行政村会计、出纳人员;镇、村集体企业会计、出纳;乡镇代理会计、出纳、村报账员等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出纳);第二类培训对象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第三类培训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
二、培训形式及类别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以面授教育为主要形式,辅以现场辅导、案例教学和经验交流等形式。
各行政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培训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接受不少于24学时业务知识培训,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按区农委要求参加培训,并由区农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培训课程
根据上海市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13年本市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要求,我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根据培训对象不同设不同的培训课程,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培训对象
教学内容
学时
培训时间
第一类对象:
行政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
(24学时)
 财政支农相关政策
4学时
6月-8月
 会计档案管理
4学时
产权制度改革
4学时
三资监管平台建设
4学时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4学时
考核(笔试)
4学时
第二类对象:
村务监督委员会 人员(8学时)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4学时
6月—10月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4学时
第三类对象:
农民专业合社负责人(24学时)
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4学时
 
6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4学时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4学时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12学时
四、其他事项
参加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学员,均通过各财政所和经济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报名,请各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培训学员的报名汇总表和个人报名表分别报嘉定财税培训中心(电话:59922508)和区农经指导站(电话:69902037)。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将纳入各街镇财政所和经济事务管理中心2013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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