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关于同意上海嘉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索 引 号: WD6301000-2013-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3-05-06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嘉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文 号: 嘉绿容许[2013]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嘉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申请已于2013426日收悉。
    上海嘉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养护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101亩林地(其中嘉定工业区赵厅村民委员会27亩,沥红路、金兰路、嘉唐公路(圣经河桥邵家桥)以及景华苑74.8亩)。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林地建设管理,根据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文件精神,在该片林地所属的嘉定工业区赵厅村民委员会的潮泾河南侧、赵庵路西侧林地内空地上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建筑占地面积180平方米。经我局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同意上海嘉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嘉定工业区赵厅村民委员会的潮泾河南侧、赵庵路西侧林地内空地上建造180平方米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管护设施中除防火瞭望塔外,建筑高度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不超过两年,自201356日至201555日,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请上海市嘉定区林业站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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