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景天工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申请”已于2013年4月26日收悉。
上海红景天工贸有限公司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林地建设管理,根据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文件精神,在嘉定工业区白墙村民委员会的曹新公路、胜辛北路西侧临时门牌为曹新公路3005号内的林地内空地上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建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从2012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嘉定工业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该地块租赁给上海红景天工贸有限公司使用,总面积约105亩,用于绿化种植业。经我局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同意上海红景天工贸有限公司在嘉定工业区白墙村民委员会的曹新公路、胜辛北路西侧临时门牌为曹新公路3005号内的林地内空地上建造300平方米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管护设施中除防火瞭望塔外,建筑高度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不超过两年,自2013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5日,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请上海市嘉定区林业站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