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安监站(所):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11月11日下发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上海市卫生局2011年12月23日《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指导意见》(沪卫疾妇[2011]103号)及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制定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区制定了《2013年嘉定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配合,将职业卫生普查工作与本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确保在9月20日前完成对本区所有生产型企业的职业卫生建档工作。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卫 生 局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3日
2013年嘉定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11月11日下发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和市卫生局2011年12月23日《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指导意见》(沪卫疾妇[2011]103号)的要求,为保证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建设项目 质量,参照市疾控中心下发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一)掌握本区职业卫生工作基础数据和基线资料,了解本区生产企业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和职业接触人员数量;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底数”(企业数、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不清、建档质量不高等基本问题。
(二)建立动态数据库,分析本区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为开展劳动者健康风险评估、预测职业病发病趋势提供基础数据,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三)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建设,提高专业队伍能力建设。
二、建档范围和内容
(一)建档范围
本区所有生产型企业,即第二产业是指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包括有毒有害企业和无毒无害企业。
(二)内容
1.确定本区生产型企业名录和企业性质分类。根据区工商局提供的辖区第二产业企业名录信息、2011年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本区生产型企业名录等信息,结合现场走访核实,确定本区所有实际现存生产型企业的名录,并且按照市疾控的要求,将整理好需建档企业和排除企业两部分名单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对于已确定的本区内所有实际现存生产型企业,根据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是否可能接触到可能致其中毒,引起疾病等危害身体健康的物质,分为有毒有害企业和无毒无害企业。其中,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的企业为需特殊管理企业。
2.生产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1)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有毒有害企业:根据企业生产工艺、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产品及副产品、作业方式、生产岗位从业人员数量及分布、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情况,以及应急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发病等职业卫生相关信息,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全面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接触人数,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条线人员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无毒无害企业: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条线人员建立无毒无害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信息录入。职业卫生档案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条线人员及时录入到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
3.职业卫生档案的动态管理与利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卫生条线人员每年需对本区企业进行复档,对网络档案及时进行更新,建立动态数据库。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建档人员应对职业卫生档案信息进行审核、整理、分析和利用,为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准备工作
(1)组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组。区疾控中心成立5个职业卫生建档工作组,每组负责各自包片社区前期筛选、书面和信息系统档案审核、问题反馈、信息沟通、数据分析汇总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制定《社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职业卫生建档工作组,确定建档工作负责人,明确职业卫生专(兼)职工作人员,根据各街道应建档企业的数量确定专(兼)职的数量,并有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审核和质量控制。
(2)培训建档人员。对组建的建档人员(包括现场调查、审核和录入人员等)统一进行培训,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详细讲解和模拟练习,全面掌握职业卫生建档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同时对各组人员进行分组专业培训,保证每组人员在建档工作中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掌握具体负责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1)辖区注册企业信息收集。待建档企业原则上以2010年12月31日工商注册为截点,协调工商、统计、安监等有关部门,获得各种来源的企业名单(此份名单包括辖区所有注册企业)。
(2)企业的筛选排除。以第(1)步收集到的企业信息为基础,通过社区地毯式排摸,获得所有现存企业的真实准确信息。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应从本次建档企业范围内排除:根据调查排查,确定为非生产型企业;注册在本辖区,而实际生产地址不在本辖区;存在关闭、停产等其他情况。
(3)企业名单上报。上报的企业名单包括确定为需建档的企业、已排除的企业名单两部分。上报的需建档企业即是本辖区需要完成建档任务的企业,已排除的企业应注明被排除的详细原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整理好的各社区需建档企业和排除企业两部分名单上报区疾控中心,由区疾控中心整理、汇总后上报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
(4)其他区县注册生产地址在本区县的企业确认。市疾控中心整理实际生产地与注册地址不在同一区县的企业名单,并将名单下发到实际生产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次进行核实,按照第(2)条要求进行再次排除后上报。
(5)待建档企业名单的确认并下发。市疾控中心根据各区县摸底排查的情况,确定最终待建档企业名单并下发(此名单被确认为本次建档企业名单,即区县必须完成建档任务的企业名单)。区疾控中心根据企业所在社区,将企业名单划分下发至其所在社区。
3.调查工作物资保障。为确保建档工作顺利实施,区疾控中心备齐建档所需职业卫生档案、档案代码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手册等材料及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二、建档范围和内容
1.组织启动建档工作。区疾控中心将前期初步筛选的待建档企业名单下发到各社区,并组织社区启动建档工作。各社区可结合实际,采用边排摸边建档的方式进行建档工作。
2.开展建档现场调查工作
(1)现场调查。经过统一培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工作人员使用统一设计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并规范填写《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的全部内容。有毒有害企业采用《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完整版),无毒无害企业使用《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简表)。
(2)现场审核。经过统一培训的建档工作人员对调查填写完成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即完成此份档案。
(三)现场资料的收集、复核和上报
(1)核对档案。社区职业卫生建档资料复核人员要及时检查现场完成的“职业卫生档案”的相关调查栏目有无缺项,是否有逻辑错误,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补订正,如无法修补订正的,应及时安排重新进行建档调查。
(2)录入档案信息。经复核后的档案应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料录入人员在三天内录入“上海市职业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以便于及时清理、统计检查数据。
(3)档案审核。区疾控中心在社区将 “职业卫生档案” 录入“上海市职业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后,三天内完成电子档案的审核,并将不合格的档案返回社区进行修改或重新调查。
(1)现场资料的保存。原始档案要按顺序整理并妥善保存,以备核对时使用。原始档案资料应及时录入“上海市职业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资料完整、数据安全。
(2)现场资料的上报。区疾控中心和社区按建档进展不同时段上报相关资料报。
四、质量控制
(一)现场调查前
成立了专业技术小组,在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制定工作方案。对各社区建档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尤其加强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培训。
(二)现场实施过程
2.现场复核。社区建档人员应全面了解生产工艺,全面、准确地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人群,以求得到客观、真实的资料;调查完毕及时检查问卷项目,保证调查项目填写完整。
3、现场质量督导。每个社区安排相应的建档质量控制督导员,负责监督各项工作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和规定操作执行。现场调查期间,区疾控中心要组织专人进行现场质控与督导。
(三)资料收集
资料录入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资料录入、审核工作。每个社区每天安排足够的资料录入人员录入已填写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并在录入的同时安排人员进行核对、监督录入内容和过程,避免出错。社区录入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需经区疾控中心审核通过。
五、评估指标
包括预期目标结果性指标、具体任务指标和管理过程性指标等。
(一)结果性指标
完成本区全部待建档企业的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和职业卫生建档工作报告。
(二)管理过程性指标
1.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工作组。包括建档负责人、建档人员、质控人员、录入人员的名单及相应职责。
2.培训率。参与建档工作人员培训率100%;
3.质量控制
(1)企业摸底情况质控。区疾控中心对社区上报的企业名单中非生产型企业及无毒无害企业进行复核,抽查率2%。
(2)现场调查质控。社区对企业档案卷进行核查,档案填写必须完整,无逻辑错误,档案复核率100%。区疾控中心完成对辖区1%有毒有害企业的现场调查质控。
(3)档案卷面质控。要求档案内容完整,无缺项、错项、逻辑错误等。区疾控中心将完成5%的档案卷面质控。
(4)数据录入质控。原始资料与录入的数据库信息要保持一致。区疾控中心将完成5%数据录入质控。
4.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市疾控新三年行动计划经费管理要求,所有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具体任务指标
1.建档覆盖率。有毒有害企业100%,无毒无害企业≥85%。
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漏错率<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漏错率=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漏错项数/实际职业病危害因素项数×100%。
3.档案项目缺失率<5%。档案项目缺失率=档案缺失项数/档案项目数×100%。
4.档案项目错误率<5%。档案项目错误率=档案错误项数/档案项目数×100%。
5.档案录入率100%。档案录入率=档案录入数/调查企业数×100%。
6.档案录入错误率<0.5%。档案录入错误率= 档案录入错误项数/档案项目数×100%。
六、职责与分工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制定本辖区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培训项目人员、开展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资料分析上报,以及撰写本区项目工作报告。指定专人与市疾控中心、社区人员联系,及时沟通反馈。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社区建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职业卫生建档,将档案信息录入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指定专人与区疾控中心联系,及时沟通反馈。
七、工作信息上报
(一)项目工作周报表
社区服务中心应每周向区疾控中心提交一次工作进度表,并同时上交经复核后录入系统的原始档案。工作进度应包括:有毒有害企业建档数(一周及累计),无毒无害企业建档数(一周及累计),存在的问题或困难,下一步打算等。
(二)月项目工作自评
按照市卫生局新三年办的要求,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每月上报一次项目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报告。
(三)季度经费使用报告
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完成经费使用报告。
(四)年度项目报告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在9月20日之前完成对本区所有生产型企业的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区疾病中心需按市疾控中心要求在9月30日之前完成2013年嘉定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附件:1. 职业卫生建档技术路线图
2. 职业卫生建档质量控制图
3. 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建档工作组情况一览表
4. 职业卫生建档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分配表
附件3:
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建档工作组情况一览表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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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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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片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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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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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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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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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渡、江桥、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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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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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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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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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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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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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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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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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陆、工业区、菊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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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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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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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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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冈、华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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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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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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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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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亭、新成、嘉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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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职业卫生建档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分配表
任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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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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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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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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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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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制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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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嘉定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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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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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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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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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社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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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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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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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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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摸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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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辖区全部企业的摸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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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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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企业名单》并上报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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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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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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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对社区建档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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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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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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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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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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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阶段调查质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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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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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质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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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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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阶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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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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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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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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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阶段调查质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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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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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录入质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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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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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辖区的全部调查和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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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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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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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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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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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社区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本区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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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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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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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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