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广泛宣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根据《关于开展嘉定区<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暨应急防灾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和《2013年嘉定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重点》,现就深入学习宣传《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应急法律法规和参加区应急防灾知识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契机,进一步掀起应急法律法规普法热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法律,是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各级各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是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上海市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要完整、准确地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性质、特点、目的和意义,理解每一条款所包含的内容,领会精神实质。通过系统学习,全面把握、逐条落实应急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推动应急法律的深入贯彻实施。
二、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普法效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学习贯彻《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作为依法办医、依法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一)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医院网站、报刊、宣传版面等形式进行宣传。配合做好《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宣传工作,在本单位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学习应急法律法规,掌握应急相关知识技能。
(二)组织参加区应急防灾知识网络竞赛
1.活动时间
从2013年5月6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
2.参赛对象
各医疗单位各级基层应急管理相关人员,欢迎广大医务职工积极参与。
3.竞赛内容
竞赛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相关知识为主。
4.竞赛形式
本次知识竞赛采用网络竞赛形式,竞赛试题为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类题型,每类题型随机产生10道试题,共需答30道。
5.参赛方式
登录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政务频道首页或嘉定民防网站(www.mfb.jiading.gov.cn)首页,点击"应急防灾知识竞赛"浮标,直接进入知识竞赛页面,选择"我要参赛",填写好参赛人员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答题时间限定为30分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按"交卷"即完成答题程序。
6.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活动将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优胜奖100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获奖名额按成绩高低排序产生,如成绩相同者,则以完成答题用时多少决定排名,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参与一次竞赛。
(3)获奖名单将于2013年6月15日前,在嘉定民防网上予以公布。
(三)结合实际,推进应急工作依法管理。学习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学法用法,不断加强应急法治实践,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深入学习宣传《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应急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参与区应急防灾知识网络竞赛。请各单位将参加知识竞赛的人数和学习宣传教育的情况总结,以电子文档于6月7日前政务网专送件形式报局卫生应急管理科。
联系人:仇燕青 联系电话:69530278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