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为进一步贯彻市局关于以合同示范文本为抓手,加强合同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嘉定分局在市局合同处的指导下,对《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0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修改《示范文本》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示范合同文本的制定、修订和推广工作,是工商部门履行合同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修订和推广,能规范二手车行业的合同签约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分局以本次参与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了对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认识,并将通过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提高合同监管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
二、调研起草的基本情况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受私车额度拍卖制度的影响,二手车交易也水涨船高,同时,黄牛虚抬价格、屯货居奇的不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3月22日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二手车交易行为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3]17号文),对二手车交易总价及其构成做出了相关规定。为使合同更符合当前实际情况,体现合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亟需修订《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0版)。
(二)起草修订的方法及步骤。
在整个调研起草修订过程中,嘉定分局在市局合同处的指导下,与上海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协会紧密联系,对二手车买卖过程中车辆信息的告知、车辆价款的支付方式、车辆交付、过户手续的约定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究,反复多次会同市局合同处、上海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协会等多方共同参与,群策群力,最终慎重定稿。
(三)调研过程的特点。
1.注重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本次制定过程中,注重了与上海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协会的沟通,引导协会在调研制定的过程中发挥人员组织上的优势,取得了协会对示范文本定稿的全力支持;同时,本次文本制定也得到了市局合同处相关领导的倾力指导和协调。
2.注重了对二手车行业合同使用情况的调研。在合同文本制定过程中,分局注重了对二手车行业相关企业的调研,前期,精选了数家在行业中有影响力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掌握了二手车行业的经营情况、合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企业实际使用《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情况,对于示范合同文本的修订做到心中有底。
3.注重了对各方观点的吸收融合。在最终的定审会前,召开了多次协会会员企业会议,对示范合同文本修定稿进行沟通,对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进行了讨论,各方畅所欲言。会后,根据行业实际,从企业自觉采用和后续合同推广的角度出发,吸收和融合了多方观点。
三、合同条款的特色
(一)清晰标明二手车交易中的价格构成。
2010版的合同中反映了交易总价,价格透明度不高,新版合同中,除总价外,还要求分别明确车辆成交价格、车辆额度转让价格和其他交易费用,对交易双方更加公平。
(二)进一步要求市场履行管理和提示职责。
在新版示范合同的使用说明中,规定了交易市场在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时,应当严格审核二手车的买卖合同,其中车辆额度转让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次新增私车额度拍卖平均价格。新增私车额度拍卖平均价格,由市二手车行业协会于拍卖后第一个工作日在网上统一公布。
四、合同文本推出后拟采取的推广、使用措施
在合同文本确定并公布后,我们将会同上海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协会,在二手车企业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企业积极主动使用。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二)举办培训班,使有关人员掌握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管理规定、使用方法等。
(三)加强《示范文本》使用的后续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予以查处,切实规范合同使用行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