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关于印发《2013年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6310000-2013-01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5-08
名 称: 关于印发《2013年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房管〔2013〕3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街镇、工业区、菊园新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3年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2013年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本区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住宅修缮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沪房管修【2013121号)、《2013年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方案》(沪住修缮【2013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本区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架构
区房管局组建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和检查工作组。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李怡玲副局长担任组长,区修缮事务中心负责人吕建青担任副组长;检查工作组由区修缮事务中心、各房管办事处、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等组成。
二、检查范围
本区范围内所有通过网上开工审核的在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重点是纳入2013年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
各相关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承接的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2、区局检查
    区局检查工作组每月对本区在建项目企业自查及现场等情况开展检查;同时根据情况需要,开展各街镇、实施单位、监理的单位之间的对口检查。
3、市局检查
接受市局检查工作组对本区在建项目进行的复查和不定期、不定点的抽查,以及其他区(县)局的对口检查。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工作手册》,重点对施工现场、资料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1、施工安全质量资料检查。主要包括:建筑整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资料、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资料、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资料以及施工、监理的工作记录等。
2、施工安全质量现场检查。主要包括:施工工地脚手架、吊篮、施工用电和电气设备、消防等的安全现场检查;主要材料的抽检;以及对屋面、墙面、门窗、上下水管道、路面、绿化和辅助设施等的质量现场检查。
3、文明施工检查。主要包括:工地环境整洁、铭牌警示规范醒目、建筑材料堆放和警戒等措施的落实、“十公开”制度的落实、小区安全保卫和夜间巡逻措施的落实、施工过程中便民措施等方面。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制定自查方案和计划并落实人员,5月中旬前报区修缮事务中心。
2、各相关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每月20日前将该月的自查情况报区修缮事务中心。
3、各相关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市、区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后续整改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修缮事务中心。
五、问责和处置
按照《关于加强住宅修缮工程工作问责制度的通知》(沪房管修【2011348号)的相关要求,对在市、区等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并将工作问责作为今后实施单位选择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评标依据之一。区局检查组根据相关规定,还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对检查中发现的局部安全质量问题的项目,区局检查组将现场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项目,区局检查组除现场责成整改外,将及时通知项目所在街镇有关部门对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对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3、对检查中发现较为严重的安全质量问题,除责成停工整改外,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计入该项目后评估分值。
4、对属于《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记分。
5、对检查中发现违反《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将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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