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WE6310000-2013-02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房管局 发文日期: 2013-06-20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 号: 嘉房管〔2013〕4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有效提升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整体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对进一步加强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住宅修缮工程各参与单位须按照市修缮事务中心明确的工作要求,在区修缮事务中心的指导监督下,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各程序、各方面的管理运作。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住宅修缮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理单位要对住宅修缮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监督责任;实施单位要全面负责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的协调管理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区修缮事务中心将按照市房管局对住宅修缮工程安全质量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严格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沪建交〔20091552号,以下简称“《动态考核办法》”)规定的记分事项,严格对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住宅修缮工程相关实施、施工、监理单位须接受区修缮事务中心的日常监管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并接受社会、市民和群众的监督。相关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3加强勘察、设计等服务。勘察、设计等单位要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不断优化设计方案,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4加强材料质量管理。相关实施单位、施工单位要对住宅修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负责,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质量管理控制意见》(沪房修质测〔20121号)及《关于加强本区住宅修缮工程主要材料检测监督的通知》(嘉房管〔201345号)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测、使用和抽检等管理制度。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严格确保质量安全。纳入本区修缮计划的住宅修缮工程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施工,相关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修缮小区内搭设的临时建筑(包括办公室、宿舍、工棚、材料仓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凡施工过程中涉及电焊作业的,搭设毛竹脚手架的底板须一律使用铁质材料,电焊作业施工人员须为2人以上,且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作业培训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监理人员须旁站监督电焊作业全过程,电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2、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区修缮事务中心将开展巡查,并接受市修缮管理部门的抽查及其他区县相关部门的对口检查。对在各级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将给予警告,出具整改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动态考核办法》扣5分;累计扣分满10分的,区修缮事务中心将勒令停工,实施单位须立即终止合同。以上处罚结果将作为该项目后评估考核的依据,相关内容将在企业诚信档案中记录,同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与企业资质审核、招投标工作挂钩。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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