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我局对上海黄渡复合肥有限公司用作有机复合肥销售的发酵土进行了采样分析,结果表明:发酵土中的重金属镍和锌含量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限值。据查,该发酵土是你公司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二次发酵制成的。
根据《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文件精神,你公司作为污泥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主体,应当确保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遵守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对此,请你公司严格对照相关环境法规和标准,规范污泥处置方式,确保污泥处置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