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区安委办、区消防委的工作要求和沪旅〔2013〕84号《关于在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齐心协力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本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强化旅游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旅游安全基础;加大旅游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旅游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美丽长三角节点城市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旅游局成立
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由局长封建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谢恩任副组长,区旅游局各科室和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具体负责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扎实开展本辖区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依法行政,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质监、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旅游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举措。
2.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消除旅游安全隐患。
四、检查重点
1.
突出旅游景区点的游客流量控制状况、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维护和运行状况、餐饮场所食品加工和燃气使用,以及林地的防火等是否存在安全管控隐患;
2.旅行社旅游用车安全和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存在安全管控隐患等;
3.旅游饭店(含旅馆)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电梯和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维护和运行、餐饮场所食品加工和燃气使用,以及改扩建项目施工等是否存在安全管控隐患。
五、检查内容
1
.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游(旅)客和员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落到实处;
2.各类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4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六、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中旬)。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迅速动员部署,并将附件2《旅游企业“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查表》下发至辖区各旅游企业。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下旬)。本次大检查以各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为主,对安全制度不健全、违规违章行为,以及隐患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治理,堵塞安全漏洞。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并落实整改方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等)。
3.集中整治阶段(8月)。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针对行业特点,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区旅游局将把旅游安全考核工作作为街镇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将今年旅游节和各项节庆、赛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重要部分,做到欢乐节庆、安全无患。
4
.督查总结阶段(9月)。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收集好附件2《旅游企业“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查表》和做好台账,并对大检查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长效机制;将总结和附表1于9月20日前报送区旅游局管理科(电话69982250、69989300传真69989300、邮箱jiadinglvyouju@163.com)
七、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切实解决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强化责任落实,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层层到位。
2.强化督促指导,注重实际效果。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在督促旅游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等方式,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旅游安全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固化为制度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着力提升旅游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