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文件
关于开展嘉定区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5000-2013-01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13-08-19
名 称: 关于开展嘉定区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2013〕13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水务所: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全市郊区(县)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进一步开展对本区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为使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特下发《嘉定区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望遵照执行。
附件:《嘉定区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嘉定区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水务行政许可“十二五”规划,推进水务依法行政,保障地区防汛排涝安全,本区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全市郊区(县)2009-2011年填堵河道行政许可批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12]626号)精神,对2009-2011年间本区各街镇等单位填堵河道行政许可组织开展了批后监督检查,上报了自查情况。按照市水务局专题部署,嘉定区水务局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专项整治的开展,有力消除本区防汛安全隐患和水环境危害隐患,维护填堵河道行政许可的严肃性,确保正常的水务管理秩序,为本区水务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行动内容及目标
对2009年至2011年嘉定共41件填堵河道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违反水务法律法规,未按许可要求实施的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有效落实对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逐一进行销项,努力确保所有项目均按照许可要求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莉萍
成 员:盛永清 吴慧 张军 李燕青 李惠清 张重光    吴建明 汤惠良 曹寄欣 陈育兴 姚雪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及相关协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务稽查支队。吴慧兼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区水务局规划科:负责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为问题分析、对策落实等提供专业方面的指导和工作意见。
2、区水务稽查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和街镇等水务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理汇总上报情况,对涉及违反水务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依法开展立案查处工作。
3、街镇等水务所:负责本区域涉及填堵河道项目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对涉及项目的许可落实情况在原有自查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清查,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并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3年8月1日至8月7日)
在全区范围内召开整治行动部署工作会议,传达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并成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本区各水务所应当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主管领导,并落实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人,做到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于8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联系表(附件1)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梳理阶段(2013年8月8日至9月10日)
由各水务所在已有自查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清查整理,将涉及的许可项目最新情况(截止7月31日)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同时,于8月30日前将《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情况明细表》(附件2)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初局将进行抽查。局规划科应当在梳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指导。
(三)督促整改阶段(2013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
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水务所上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将召开全区专项整治推进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制定相应工作对策措施,并提出进一步深化工作的要求。区水务局根据既定对策措施予以落实,督促被许可人落实整改措施,履行许可设定的相关义务。对涉及违反水务法律法规的,由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会同区水务稽查支队予以立案查处,对情节较轻的,可先行采取告诫、宣传、教育等方式,责令其限期改正,视整改情况实施处罚,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应当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
(四)汇总总结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各水务所会同区水务稽查支队汇总督促整改情况,根据《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情况明细表》逐一进行销项,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后予以通报,通报范围包括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嘉定区地处江南水乡,城乡水系承担着区域防洪、排涝、引水、灌溉、航运、供水、水资源调度和水环境改善等综合功能,各单位必须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填河许可批后监管的重要意义,其直接关系到城市防汛安全保障、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更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显示作为的重要体现。
(二)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区、镇两级相关单位要密切联系,着重加强协同配合,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通过定期召开例会等方式保持联系,沟通相关情况,确保填河许可项目情况梳理详实清晰,问题原因分析准确到位,对策措施务实有效,力求填河许可项目件件有落实,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优化方式,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以分类分步实施为指导,注重刚柔相济,一方面注重加强对被许可人的宣传和教育,注重营造良好氛围,督促被许可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尤其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严格查处,绝不姑息,并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及时总结,落实长效
填河许可事项批后监管是一项长期工作,纳入常态管理是必然趋势,各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深入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相关制度规定,从而推动本区填堵河道许可事项批后监管工作向常态化发展。
附件:1、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行动联系表
      2、2009-2011年填堵河道许可事项专项整治情况明细表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