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司法局文件
关于开展廉洁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WB4303000-2013-01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3-08-02
名 称: 关于开展廉洁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嘉法宣办〔2013〕1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源头预防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法治文化建设,倡导法治精神和廉洁理念,促进廉洁教育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经区纪委、区检察院、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共同商议和研究,就开展廉洁法制宣传工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我区廉洁法治宣传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纪委副书记陆俊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敏,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主任吴建军为召集人,联络员由区纪委宣教室、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区司法局法宣科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提议,可不定期举行。会议主要内容为:制定廉洁法治预防宣传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以上人员岗位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更替。)
    二、开展主题宣传周活动。将每年的816日上海市依法治市日所在的一周确定为你我他主题宣传周,共同开展以廉洁法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预防宣传工作,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树立廉洁法宝品牌形象。以嘉定法宝法治卡通形象为主原型,创建廉洁法宝子品牌,充分利用嘉定法宝的品牌影响力,在全区开展廉洁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市场活动,弘扬学法促廉、知法守廉的廉洁法治文化。
    四、组织廉洁法制宣传示范工程评选。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从各系统各单位中选择有特色、有成效的廉洁法制宣传工作,授予廉洁法制宣传示范工程称号。通过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合理运用社会资源,促进预防宣传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机融合,不断将我区廉洁法制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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