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文件
嘉定区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A63009000-2013-03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13-08-26
名 称: 嘉定区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农委〔2013〕8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农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嘉定区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嘉府办发〔20135号),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就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农委要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使公众了解其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民主意识,将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及时受理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确保认真处理、按时答复,努力满足群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以人为本,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食用农产品源头生产安全事项,重大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农业政策和生产信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以及应当公开的其他各类事项。完善“涉农资金监管平台”、“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等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
        三、便民为主,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区农委机关和各事业单位要以便民为原则,进一步拓宽公开的渠道。要利用纸质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栏、项目告知单、公开指南、电话咨询、简报等形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要充分利用嘉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嘉定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现行文件查阅点,嘉定农业网、“农民一点通”、“农技110”热线等信息化平台发布和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升政府信息检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充分发挥嘉定农业网和“农民一点通”的综合平台作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建议、投诉、举报、订阅功能,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互动性,推动政民交流,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
        四、健全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要按照由农业党工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二是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预审体系。所有公开内容都必须按照保密审查流程和要求,通过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三是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并列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五、改进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不断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便捷的信息服务。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六、落实措施,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业务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和顺利推进。
        (二)完善内容,拓展功能。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最大程度地整合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资源。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力量,确保落实。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便民、实用、实效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位,组织力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疏理、及时发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审查,规范流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手续,凡在嘉定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政务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农委行政分管领导、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及农委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其他渠道公开的信息须经农委科室负责人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农委行政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审批手续要做好登记和记录。
        (五)落实专人,认真实施。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公开工作,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工作动态、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更新等材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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