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15000-2013-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8-25
名 称: 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13)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技术应用的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同时,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技术应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操作,加强技能培训
开展冬病夏治穴位敷贴工作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三伏贴”的应用范围、服务机构基本要求、应用管理和《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穴位敷贴》、《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敷贴》的要求,组织实施和规范操作,并做好有关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
二、做好备案,上报效果评估
对“三伏贴”处方、穴位选择及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处理措施,开具“三伏贴”处方及穴位人员情况,经伦理委员会审议等情况(见附件1),各医疗机构要在每年9月15日前上报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科备案,同时按要求每年报送上年度的效果评估总结。
三、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
区卫生监督所加强对“三伏贴”应用的指导和监管,严禁非医疗机构、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三伏贴”医疗活动,对操作不规范或扩大宣传效果的医疗机构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其整改。
 
 附件:冬病夏治穴位敷帖技术应用备案表
 
上 海 市 嘉 定 区卫 生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3年8月25日
 

 

附件
 
 
 
 
 
冬病夏治穴位敷帖技术应用备案表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二、应用管理
穴位处方名称
 
开具处方医师数
 
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
 
人员名单
 
禁忌症:
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处理措施:
本机构伦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注: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由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议,同意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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