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省份自然灾害频发,根据相关部门分析预测,洪涝、台风等灾害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卫发明电〔2013〕1号)(以下简称《通知》),市卫生计生委已转发此文件(沪卫计委应急便函〔2013〕2号)。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市进入高温、汛期的特点,切实做好防台防汛防暑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各医院要加强门急诊管理,保证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做好批量伤员救治的准备。区医疗急救中心要充实一线急救力量。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行政值班和信息报送。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