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司法局文件
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的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WB4302000201303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3-09-10
名 称: 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的工作意见
文 号: 嘉司〔2013〕3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司法所: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工作途径,是社会平安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客观存在的重新违法犯罪风险,应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重点帮教措施,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有选择性、有目标性的对重犯高风险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常态化的跟踪帮教。以帮扶解决困难为载体,建立帮教关系,施以教育、感化等方法,帮助其消除犯罪心理,化解重犯风险,融入社会。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重点帮教对象的确定
 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工作对象,应为1、因涉毒、涉黑、涉邪、惯窃服刑或劳教的,2、监所综合评估意见认为应当作为重点帮教对象的,3、回归社会后,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4、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铤而走险的,5、生活方式、经济状况与就业状况不一致,明显反常的,6、“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和“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人员,7、有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较大的上述列举对象中,以居住、收入、家庭、社交、表现、性喜、爱好、愿望、恶习等要素为条件,经帮教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多数成员确认其具有重犯高风险的人员。依据往年重犯情况分析,惯窃、诈骗以及涉毒人员,因其具有人性的颠覆性、恶习深、悔罪意识不强等特征,是重犯的高风险对象。要结合动态情况,科学甄别,准确分析确定重点帮教对象。
二、重点帮教对象的工作开展
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工作,应集社会大成,建立起以社会和家庭为支撑的帮教支持系统,运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志愿者服务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不间断地帮教和服务工作,努力降低重点帮教对象重犯风险,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
(一)建立社会帮教工作小组。搭建以社会、家庭为支撑的社会化帮教服务平台,充分运用社会资源,亲情力量,开展帮教和服务工作。成立以司法所所长为组长,专职干部为副组长,社区民警、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司法社工、居住地村居干部、社区志愿者以及对象亲友为成员的社会帮教工作小组,运用各方资源,通过帮困解难、走访关心、案例教育、约谈训诫等方式,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日常帮教活动,稳定其心理和行为,努力将重犯风险控制在安全线以内。
(二)开展常态化社会帮教活动。一是要分析家庭背景,了解掌握成长过程、家庭状况、主要经济来源,看对象亲情有无缺失、家庭是否完整,成员是否关心、工作和生活是否稳定,努力培养其热爱家庭的观念,调动积极因素,通过亲情帮教力量,实现对象的教育转化。二是要分析判明对象独有的个性特征,采取有的放矢的工作策略,辅以服务和教育等综合方法,扬其所长,克其所短,努力在其生活困难时扶一把,在就业培训上帮一程,启发良知,促进对象生活和心理稳定。帮教过程中,应明确告知对象,解决问题或困难应体现诚意,帮教是有节度的、人性的帮教,贪婪和索取是不可取的,要尊重帮教人员付出的努力,建立起协调的工作关系,为实施帮教创造良好的氛围。三是要定期进行风险综合评估。依据对象个性特征、心理状况、家庭情况、交际圈、犯罪动机、罪错认识、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找准对象存在的重犯潜在风险,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寻找突破口,施以强化的、人性化的工作手段和措施,及时遏制对象产生再次犯罪的意念,将犯罪诱因消弭于日常帮教工作中。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常态化帮教活动,运用志愿者是“身边人”的优势,及时捕捉不稳定因素,施予群防群治措施,预前消除引发重新犯罪的外部条件,将重新犯罪苗子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的工作目的。
(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帮教对象是涉及社会安全的特殊人群,在一手抓好帮教转化的同时,要一手抓好违法犯罪突发案件的处置,严防恶性、重大案件的发生。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工作对象发生突发案件的可能性、条件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信息的跟踪与排查,实时进行分析研判,对有可能引发突发案件的原因、条件、情形等情况,即时向有关领导,相关组织和部门报告并发出预警信号。加强应急处置,在案件处置阶段,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搜集、鉴别各方信息,为处置小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主动跟进做好事件外围情况的稳定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为案件处置创造良好环境。配合执法机关开展现场处置,维护现场秩序,跟进做好案件嫌疑人的情绪稳定和相关事宜的救济以及善后处置工作。
三、重点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强化忧患意识。安置帮教具有否定性指标高的工作特征,要始终秉持对工作的敬畏之心,自觉增强不胜工作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敏锐,加强社会联合,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强化落实各项帮教措施。要依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和任务要求,制定落实稳定工作措施,实时开展重点帮教。要正确处理帮扶与防范的关系,努力通过帮扶施予帮教,促进对象的教育转化,化危机于工作中。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是工作的首要职责,要准确鉴别,明确目标,社会联手,合力施帮,努力消除和降低对象的重犯风险。司法所所长要切实承担起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召开研判和分析会,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加强日常跟踪和指导。司法所专职干部是开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危机化解、困难帮扶的同时,应不断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整和跟进帮教措施,实时记载工作进程,形成重点帮教完整的工作链接,反映工作轨迹,经得起责任机制的倒查和追究。
三要强化创新意识。加强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工作的动态管理,将实时滚动排查与定期专项排查有机结合,通过实时滚动排查,及时将重犯高风险对象纳入重点帮教范围,确保工作不缺位、不失位。通过每半年定期专项排查,筛选确定重犯高风险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总结成效,评估得失,完善方案。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将列入重犯高风险重点帮教对象情况,及时通报属地公安派出所,纳入其重点人口列管范围,联合开展帮教工作。对于下落不明人员,要积极协调各方开展不间断地查找工作,及时将下落不明人员纳入工作视野范围。对入户分类人员,以户籍地司法所为主、居住地司法所协同开展重点帮教工作,加强所所工作联动、联帮、联防,共同研究制定重点帮教方案,确保重犯高风险对象重点帮教工作无疏漏,实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下降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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