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01000-2013-01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9-18
名 称: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医政(2013)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局将根据市卫生计生委要求,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积极推动该项工作,并于10月份组织进行专项督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嘉定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专项督查评分标准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2013年9月17日

 

 附件
 
嘉定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专项督查评分标准
督查项目
督查内容
分值
督查方式
得分
环境卫生
每天定时进行卫生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清洁;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卫生间(或粪便)的消毒处理。
30
查看消毒记录、现场
 
设施设备
卫生间设置醒目的指示牌、引导牌;洗手池、水龙头、墩布池、通风除臭设备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卫生间内设置挂钩,方便患者悬挂输液瓶等物品。
20
查看现场
 
手卫生设施
手卫生设施应当按需配置、有效便捷。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患者手卫生需要,可以根据具体条件在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卫生纸(或烘手机),及时补充清洗消毒用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感应式水龙头,结合实际条件提供干手纸巾。
30
查看现场
 
人员配置
保洁人员配置应当科学合理、满足需要。结合卫生间配置现状和患者就诊流量,科学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
20
查看资料、现场
 
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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