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嘉定区设置康复、老年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WC2301000-2013-02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9-25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嘉定区设置康复、老年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嘉卫医政(2013)4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区县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疗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卫计委医政〔2013〕21号)的文件要求,为大力发展我区康复、老年护理体系,制定了《关于嘉定区设置康复、老年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关于嘉定区设置康复、老年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
 
为加大我区康复、老年护理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区县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疗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卫计委医政〔2013〕21号)的文件要求,制定《关于嘉定区设置康复、老年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区大力发展康复和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资源,以存量、增量相结合的原则,在千人口床位规划调控指标范围内,优先设置康复和老年护理床位,确保达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的“2015年全区康复床位大于200张、老年护理床位增加500张以上”的目标。并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针对康复和老年护理床位的建设、运行机制和单独的医保结算和业务考核办法。
二、工作要求
(一)设置规模和方式
二级公立综合医院按照《关于鼓励本市部分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功能转型的指导意见(试行)》(沪卫医政〔2012〕64号)文件执行。在南翔医院、安亭医院等综合医院分别设置100康复床位,在区精神卫生中心设置100张精神康复床位
在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迎园医院(区老年护理院)分别设置20张、50张、50张、550张老年护理床位,其中3-5张为临终关怀床位(迎园医院可以设置10-30张);在嘉定镇街道、马陆镇、徐行镇、华亭镇、工业区、外冈镇、安亭镇黄渡、江桥镇、真新、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设置120张、150张、21张、21张、35张、70张、50张、140张、120张、100张老年护理床位;在社会办综合医疗机构嘉华医院、安国医院分别设置43张、77张老年护理床位。
中医医院新建时设置200张康复床位、100张老年护理床位。
(二)设置标准
医疗机构按照本通知所设置的康复、老年护理床位,其病区设置标准可参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号)和《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卫医政发〔2011〕21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病人转接流程
南翔医院、安亭医院、区中医医院设置的康复床位,主要接受区域内相关医院临床科室的急性期后、病情稳定、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的病人;区精神卫生中心设置的精神康复床位,接受区域内精神康复病人。
在综合医院(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区中医医院)设置的老年护理床位,对本院相关临床科室的急性期后、病情稳定、需继续住院治疗或护理的病人,可先行转至本院的老年护理床位进行一段时间的康复护理,以提高本院其他治疗床位的使用效率。以上医院再根据病人实际情况,转至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会办老年护理院予以机构护理,或直接出院予以居家护理。如病人病情反复、需要重新治疗床位的,医院应根据临床需要予以合理安排。
迎园医院、嘉华医院、安国医院设置的老年护理床位主要接受区域内相关医院临床科室的急性期后、病情稳定、需继续住院护理治疗的病人和社会自动选择住院病人。
病人在老年护理床位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护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每个病人的每日费用,限制临床必须的治疗和用药。
三、配套政策
(一)建设资金支持
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区中医医院、迎园医院(区老年护理院)和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康复、护理床位建设经费按照《关于完善嘉定区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完善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的老年护理床位,按照1万元/床的标准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争取一次性补助。
(二)医保总额单独预算
区医保部门根据本通知所设置的康复、老年护理床位增量情况,适当调整所在医院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并对康复、老年护理床位逐步探索按床日(收)付费试点。
(三)业务独立统计
区医保、卫生部门制定区别于普通治疗床位考核要求、符合床位运行实际的康复、老年护理床位单独考核办法。在统计考核该医疗机构的总体考核指标时(如次均费用、次均药费、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治愈率等),对按照本方案所设置的老年护理床位的指标进行分类统计。
(四)部分项目收费调整
根据市物价部门对老年护理床位上调的床位费、诊疗费、护理费标准,在区域设置有老年护理床位的医疗机构执行。
 
附件
嘉定区设置康复、老年护理床位情况(至2015年)

 

 单位
康复床位
拟设床位
2012
建设
2013
建设
2014
建设
2015
建设
南翔医院
100
50
50
 
 
安亭医院
100
 
 
50
50
中医医院
200
 
 
 
200
精神卫生中心
100
 
 
100
 
单位
老年护理床位
拟设床位
2012
以前建设
2013
建设
2014
建设
2015
建设
中心医院
20
 
 
20
 
南翔医院
50
 
50
 
 
安亭医院
50
 
 
 
50
中医医院
100
 
 
 
100
迎园医院(区老年护理院)
550
550
 
 
 
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0
50
70
 
 
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
35
 
115
 
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
 
 
21
 
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
 
 
21
 
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5
35
 
 
 
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0
 
 
70
 
安亭镇黄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50
 
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0
140
 
 
 
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0
 
 
120
 
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
 
 
 
100
嘉华医院
43
 
43
 
 
安国医院
77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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